山东省卫生厅2008年度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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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东省卫生厅2008年度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根据《关于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年65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精神,2008年山东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组织第二次对外公

山东省卫生厅2008年度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年65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精神,2008年山东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组织第二次对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岗位需要,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组织方式

山东省卫生厅2008年度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不同等级的岗位和专业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的组织由卫生厅统一安排;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在省人事厅和省卫生厅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方案,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经批准同意后,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招聘。

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招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6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08年增人计划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69号)要求,2008年我厅14家所属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89人,其中招聘初级岗位人员60人,主要招聘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大学学历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见附件1。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博士研究生2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见附件2。

三初级岗位招聘报名和考试

1.报名。初级岗位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3日-25日17点;

查询时间:2008年12月24日-25日22点。

具体办法是:

⑴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山东省卫生厅www.sdw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⑵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⑶现场确认。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山东省卫生厅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8年12月26日到山东省卫生厅医疗设备技术服务站一楼110房间(济南市燕东新路9-1号,燕山立交桥东,115路、31路浆水泉路下车西行50米路口南行200米)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需带报名登记表、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过程在保证信息完全真实的情况下可由他人代办。

⑷现场确认后,于2008年12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⑴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及其分数所占比例如下:

非卫生专业类:公共英语(50%)、公共基础知识(50%)。

卫生专业类:公共英语(50%)、医学专业基础知识(50%)。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试时间拟定为2008年12月28日。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为准。

⑵面试

我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推荐,由用人单位面试后确定是否录用。面试由各用人单位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的监督指导下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并在网站公布。

三、中高级岗位和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和考试

1、报名:参加中高级岗位和博士研究生招聘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招聘岗位见中高级岗位统计表(附件2)。

2、笔试及面试: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与初级考试相同,考试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时间同初级岗位面试时间。

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招聘的,经审核合格后,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等,是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招聘岗位,按照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1:

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依次进行等额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省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初步的聘用意见,经省卫生厅审核同意后,报省人事厅备案。省人事厅审核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

1、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级岗位统计表

2.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高级岗位统计表

3.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山东省卫生厅

二OO八年十二月九日

2014年安徽芜湖弋江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招聘启事

为做好2014年度弋江区所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市编办《关于弋江区所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2014年度占编聘用计划的通知》(芜编办﹝2014﹞84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弋江区所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公平公正,接受监督。

 二、招聘计划

 我区所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名(详见附表:2014年弋江区所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本次招聘进入我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统一实行按岗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绩效考核。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组织方式

 2014年度弋江区所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报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招聘工作由中共弋江区委组织部、弋江区人社局、弋江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一)招聘公告同时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ahwh.hrss.gov.cn/)、芜湖市卫生局(http: //www.wuhuwsj.gov.cn/)、芜湖人才网(http://www.whrs.gov.cn/)、弋江区人民政府(http: //www.ssqrsj.gov.cn/)、弋江区人社局(http://www.yjqlb.gov.cn/)、弋江区卫生局(http: //www.whyjqwsj.gov.cn/)网站上发布。

 (二)弋江区人民政府网负责发布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总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步骤

 (一)报 名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4-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弋江区人社局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中南建材城3号楼2楼)。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并填写《弋江区所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招聘人员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笔试费45元/科(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

 报名截止后,核定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

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研究,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他岗位。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现场报名缴费确认时,享受减免笔试费用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考生于2014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时开的考试收款收据单,至弋江区人社局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笔 试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20分)。

 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岗位的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中南建材城3号楼弋江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南建材城3号楼2楼)报到,办理面试确认,每人交面试费80元(皖价费[2009]118号),领取面试通知书。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

 (三)面 试

 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为准。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1.2×0.5+面试×0.5"的公式计算总成绩。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所有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弋江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按规定由考生自理。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择优选岗

 选岗由弋江区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选岗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兼顾考生意愿,按照报考同一专业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选岗时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考察前依据报考同一专业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按规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

 十、监督检查

 本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招聘人员工作接受同级政府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公告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一、此方案由区所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招聘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3-4225631(弋江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3-4826901 (弋江区监察局)

 上述报名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2014年弋江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中共弋江区委组织部 弋江区人社局 弋江区卫生局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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