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企三年合同是编制,国企签订合同的正式工就是有“编制”的,与劳务派遣签订合同的临时工就是没有“编制”的。国有企业叫企业编制,不叫行政编也不叫事业编制,在企业的编制就是企业设了几个岗位,每个岗位都需要多少人,那就是编制。 国有企业的员工大致分为4种类型,前2类有编制: 1、国有企业的高管一般是国家任用的,譬如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党委书记等都是国家编制,为副部级别。
2、国有企业的正式工,就会跟单位签一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俗称的编制内员工。
3、国有企业的合同工,和该单位签署一定期限的合同,合同期满则重新签订或离开。
4、临时工,作为劳务派遣安排到该单位上班,但实际合同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在我国的国企中,比如通信、金融、石油等领域,都大量出现劳务派遣人员的身影,一些国企只签劳务公司不签正式工,但是和正式工干一样的工作,这是为什么?
首先就是岗位设置所限。很多国企的岗位设置是一定的,要是想突破限制,需要上级的批准,但是这个过程很是漫长,所以,对于很多的国企单位而言,很多的岗位是临时性的,只有招聘这样的人员来完成这个工作就好,不值当因为这个岗位增加一个编制,所以,只能是招聘很多的劳务派遣人员,完成以后,就可以离开了。
第二个就是为了节约成本。这些劳务派遣人员通过培训以后可以做到跟普通的职员一样的工作能力,但是费用可以节省一半甚至更多,那么,有一些工作是要很多来完成的,在职的人员是不能完成的话,那么,劳务派遣人员的出现就是一个很自然而然的事情了,当然,这个节省是为这个国企单位节省的,而不是国家。
第三个就是开除一个正式在编人员是需要上级同意的,而劳务派遣人员干得不好,可以直接换人,对于国企而言,是非常方便的。所以,很多人出现问题的时候,都是劳务派遣人员做的,而不是正式在编人员。所以,很多的国企就愿意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做得不好,就直接解约,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这也是很多人愿意考进事业编的原因吧。
你觉得国企这样的做法正确吗?你觉得还有哪些原因让国企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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