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法官法》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性;具备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工作作风、职业操守,具有独立办案能力。
3.未入额法官应当具备一定办案工作经历。
4.法官助理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适用规定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5.法官助理应任职并辅助办案满5年(含试用期,同等工作经历可计算在内)。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
6.原办案骨干调入非办案部门5年以上的,需回到办案岗位参与办案满1年,方可报名。
7.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8.符合报考法院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最低等级的任职资格条件。
9.2018-2020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10.员额法官退出员额后,重新申请入额的,按照《四川省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办理。
11.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官级别是什么啊?
大法官和一级、二级高级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及所辖法院的三级、四级高级法官和一级、二级法官。
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四级、五级法官的等级,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二条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
(七)初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适用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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