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税局2008年招收事业编制国税系统工作人员简章

 2024-12-08 16:15:01  阅读 385  评论 0

摘要:重庆市国税局2008年公开招收事业编制国税系统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国税局决定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国税系统工作人员(事业编制)。 一、招收原则 公开招收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

重庆市国税局2008年公开招收事业编制国税系统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国税局决定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国税系统工作人员(事业编制)。

 一、招收原则

重庆国税局2008年招收事业编制国税系统工作人员简章

 公开招收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收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收职位和招收条件详见《2008年重庆市公开招收国税系统工作人员(事业编制)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

 (一)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其中,报考城口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的人员限本地区户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报考主城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重庆市内其它地区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8年12月4日至12月8日期间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gaoxiaojob,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招收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收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12月12日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三科合计15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报考人员居家属四川“5.12”地震重灾区的,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确认缴费时,居家属四川“5.12”地震重灾区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原件(见说明),于12月12日前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下同)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市人事局新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电话:023-86868812)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工作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得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08年12月23日-12月27日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招收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录名额。

 (一)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8日上午。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公共基础知识》100分,满分200分。

 (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8日下午。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编程及运用维护等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

 考生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及名次、各职位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请于2009年1月13日后通过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查询。

(三)面试

 1.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复审时间为2009年1月21日上午9:00-下午5:00,复审报名资格的对象为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方式为:按1:3的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折算后的分值之和(以下简称“合计成绩”,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到到市国税局人事处(地址:渝北区红锦大道63号)进行资格复审。超过规定时间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经重庆市人事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则重新计算确定招考指标。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招考指标数=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面试工作的开展。面试时间为2009年2月14日,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请于2009年1月13日后通过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查询。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在市人事局指导监督下,由市国税局统一组织。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要求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面试成绩的公布采取面试完第二位考生后,主考官当场宣布第一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方式进行,以此类推。面试结束当日,市国税局向应试人员公示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合计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生总成绩按招收职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和渝人发〔2005〕25号文件的要求组织。

 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国税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对拟招收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拟招收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七、公示

 拟招收人员由市国税局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cqs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招收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招收的,由市国税局根据有关规定报送市人事局审批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相关管理及待遇等参照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收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收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收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收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023-67523008023-67676633

 附件: 2008年重庆市公开招收国税系统工作人员(事业编制)情况一览表.xls

税务局的官方网站及人力资源保障厅网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资料显示,国考税务局录用名单一般会在税务局的官方网站及人力资源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可以通过相关官网进行查看,公示的时间通常为1周。

税务局是主管税收工作的政府机构,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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