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教科所是教育局直属机构。教育局是一个行政机构,管理着教育方面的行政事务电教馆是一个具体的事务机构,负责管理电教等方面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根据湖南人事考试网《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的公告》:
三、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从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用A4纸正反面打印,经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学历证书原件,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3、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湖南省教育厅教科院出具纸质认证报告;
4、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三)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资格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
详见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Article/f9135152-1b08-4fbb-837a-b6a3229d4a20/InternalArticleDetail.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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