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务员考试评分标准

 2024-12-08 13:21:02  阅读 750  评论 0

摘要:1、对事物宏观微观、整体部分的综合分析。2、语言表达流畅性、条理性。3、应变能力。4、计划、组织、协调能力。5、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6、情绪控制。7、求职动机、职位匹配度。A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测》+《申论》)/250%+面试成绩50%B类职位:总成绩=公共

1、对事物宏观微观、整体部分的综合分析。

2、语言表达流畅性、条理性。

3、应变能力。

福建省公务员考试评分标准

4、计划、组织、协调能力。

5、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

6、情绪控制。

7、求职动机、职位匹配度。

A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测》+《申论》)/2×50%+面试成绩×50%

B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测》)×50%+面试成绩×50%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5%+《公安基础知识》成绩×15%+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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