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教师认定程序中不包括

 2024-12-08 13:18:02  阅读 532  评论 0

摘要:不包括参加资格考试。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受理,颁发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必经环节,也就是说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合格后,需要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认定合格后才能获得教师证。双师型教师认定有三个基本条件,具体如下:1、热爱

不包括参加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受理,颁发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必经环节,也就是说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合格后,需要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认定合格后才能获得教师证。

双师型教师认定有三个基本条件,具体如下:

双师型教师认定程序中不包括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爱岗敬业。

2、具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能熟练的主讲二门及以上课程,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等。

3、具有与所教专业相关的行业或行业特许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专业相关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双师型”教师绝非仅指“双证书”教师。放眼未来,“双师型”教师还不是理想的高职教育教师,未来理想的高职教育教师在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上应呈现整合的“一”,

而不是所强调的“双”,“双师型”教师也只是我国现阶段高职教育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的必然产物。

双师型教师认定基本条件

一、认定

(一)申请类别和须提交的材料

1.引进聘请类

通过公开招聘,引进的具有企(行)业实践经历的高职称高学历人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柔性引进的有企(行)业工作经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技能型人才;根据课程建设需要,聘请的承担教学或教学管理任务的优秀企业家(行业专家)或技术骨干, 申请“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证件)和在校工作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2.实践锻炼类

根据专业或课程建设需要,到与现从事专业一致的企业(行业)挂职锻炼、顶岗工作或参加项目培训(含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的在职教师,申请“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需提供《实践锻炼申请表》(见附件二);教学院(部)与相关企业(行业)签署的合同(协议);《实践锻炼考核表》(见附件三);实践锻炼期间相关工作资料(实践锻炼的相关工作资料、获得的各类证书、个人总结、合作单位的鉴定等)。

3.取得职业(执业)资格类

取得与本人现从事工作一致、高校教师资格以外,由国家主管部门和全国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颁发的国家职业(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能力认证及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等证书的在职教师,申请“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需提供证书原件。

4.应用技术研究类

主持完成与现从事专业一致的应用技术研究课题的在职教师,申请“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需提供结项证书或技术应用成果鉴定证书。

(二)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人申请,提交《“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一),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文件签署初步认定意见后报人事处。

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按类别会审认定。

3.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7天。

4.报学校研究,通过后由人事处备案并颁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

5.“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

二、考核

考核工作与“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同步进行,对已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有效期和相关人员是否调整专业或工作岗位进行年审。

三、有关问题说明

(一)“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汇总统计、备案、有关待遇落实等日常管理由人事处负责。

(二)“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从认定之日算起,有效期已到或年度考核未通过的,“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同时终止。

(三)在“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取消工作量减免和相关补(资)助。

四、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基本条件是: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爱岗敬业;

2、具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能熟练的主讲二门及以上课程,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已参加学院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新进教师,可放宽要求,但须在一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书。双师型教师的作用有:

1、能把握本专业的理论准确性和教育教学的普及性问题;

2、有利于推动素质教育;

3、对知识更新、生产技术更新有促进作用;

4、对学生的专业方向培养有精确作用;

5、提高和改进教师本身的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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