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企业管理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10-22 11:15:01  阅读 888  评论 0

摘要:一、培养目标和方向设置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现代管理专业知识,掌握企业管理及相关领域研究方法,具备研究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能力,能够胜任企业管理领域的理论研究或管理实务工作的专业人才方向设置主要研究方向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生产运营管理;投资决策分

一、培养目标和方向设置

培养目标

浙江大学企业管理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具有现代管理专业知识,掌握企业管理及相关领域研究方法,具备研究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能力,能够胜任企业管理领域的理论研究或管理实务工作的专业人才

方向设置

主要研究方向不动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组织发展与变革;创新与创业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生产运营管理;投资决策分析;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凡是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的在职人员,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学习安排

1、上课时间:每两周上课一次,以双休日为主,逢节假日另行通知;

2、学习费用:每位学生收取学费(课程阶段)39800元。另外,教材资料费(代管费):800元,在入学时一次交清,课程结束后按实多退少补。正式开班一周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或三分之二课程不来面授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能参加相应考试,学费不予退还;

3、授课地点:浙江大学各校区。

四、课程设置

教学培养计划(共26学分)课程
管理学、管理经济学、战略管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生产运营管理、经济法实务

五、证书、学位申请

1、修完规定课程同时修满规定学分,考试合格者,颁发《浙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证书加盖钢印、校长印,统一编号。

2、取得《浙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后,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通过全国五月份同等学力申硕统考后,可向浙江大学申请硕士学位(需另缴费),论文答辩通过后即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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