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疑难解答

 2024-10-21 12:35:01  阅读 571  评论 0

摘要: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民事诉讼法》公益诉讼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1. 问题:二审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调解成功后怎么处理?【答案】二审调解成功直接制作调解书,《民事诉讼法》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民事诉讼法》公益诉讼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 问题:二审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调解成功后怎么处理?

【答案】二审调解成功直接制作调解书,《民事诉讼法》第172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2021法考《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疑难解答

2. 问题:民事调解书能不能公告送达?

【答案】民事调解书不能够公告送达,因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 问题:民事诉讼法中有没有二审抗诉?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有什么区别?

【答案】 民诉中没有二审抗诉,只有刑诉中规定的有。二审抗诉与再审抗诉的区别:

1、抗诉的对象不同 二审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2、抗诉的权限不同 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任何一级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二审抗诉。而除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同级的最高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抗诉外,其他各级人民检察院只能对其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抗诉。可见,基层人民检察院只能提出二审抗诉,无权提出再审抗诉;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只能提出再审抗诉,无权提出二审抗诉。 3、接受抗诉的审判机关不同接受二审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而接受再审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

4、抗诉期限不同 二审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而法律对再审抗诉的提出没有规定期限。

5、抗诉的效力不同 二审抗诉将阻止第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再审抗诉并不导致原审判决、裁定在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期间执行的停止。

4. 问题:民诉中当事人申请再审和检察院抗诉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当事人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199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201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第205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检察院抗诉】《民事诉讼法》第208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1. 问题: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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