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已公告,小编已将各个院校复试信息整理好了,复试的重要性的可想而知,你还在为了复试相关信息而愁吗只要复试成功,就可以成为浙江理工大学的一员啦,想想都激动,下面一起跟随小编来看2017年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吧:
为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任务,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学院成立由学科骨干教师任组长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须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复试工作小组须5人(含)以上,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1人须具备较高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能力;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过程相关工作;小组成员的研究领域应与复试专业高度相关。
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单上做好相应记录。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资格审查单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
2017年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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