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关于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4-12-05 08:18:01  阅读 449  评论 0

摘要:2023年1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已于2022年11月27日结束。部分考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为满足考生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组织一次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符合2023年1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

2023年1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已于2022年11月27日结束。部分考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为满足考生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组织一次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符合2023年1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条件,但未能在报名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报名和身份信息采集的考生。

辽宁:关于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报名须知

补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选择“网报中心”,进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s://xysp.lnzsks.com填报基本信息;考生也可使用手机在以上两个网址扫描二维码下载“辽宁学考”APP,填报基本信息。

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6-11日(每天8:00—22:00);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信息采集与报名同时进行。

请符合2023年1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条件且还未完成报名或身份信息采集的考生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报名。

三、防疫工作要求

1.考生须及时关注本人报名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并在报名点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2.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报名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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