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4-12-04 22:42:01  阅读 802  评论 0

摘要:2019考研初试成绩已经公布,分数线也会在3月份陆续发布,大家需要开始积极准备复试。目前已经有院校开始陆续公布复试方案,研招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供大家复习做参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

2019考研初试成绩已经公布,分数线也会在3月份陆续发布,大家需要开始积极准备复试。目前已经有院校开始陆续公布复试方案,研招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供大家复习做参考。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顺利完成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安排

1.3月18日下午16点前,院(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研招办审核(含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名单、招生计划安排、复试线及要求、差额比例、复试名单、录取及评定奖学金办法、复试安排、考生报到及面试要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随后在单位公告栏及网页公布并通知考生。

另需报送:

(1)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2)生源余缺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考生报到

日期

14:30-17:00

14:30-16:00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具体时间

非文学院考生

3 月

22 日

8:30-11:30

青岛校区 南教 100 号教室

文学院考生

3 月

29 日

8:30-11:30

青岛校区 文理楼 358 房间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在3月22日上午8:30-11:30办理报到手续,下午进行专业课笔试。

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报到流程:进入复试的考生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基本素质测试--凭加盖研招办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到学院报到。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在3月22日上午8:30-11:30办理报到手续,下午进行专业课笔试。

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报到流程:进入复试的考生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基本素质测试--凭加盖研招办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到学院报到。

3.网上缴费

所有考生3月20日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http://stu.upc.yanzhao.edu.cn/),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21日下午16:00之前网上缴费,缴费通道将于3月21日下午16:00关闭。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已缴费者校内调剂复试不再收费。

4.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应届生为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

(2)网上报名时被系统提示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报考登记表。

(4)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招生目录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报考学院。

(5)政审表(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送交报考学院。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

5.体检:由校医院负责,体检每人缴纳现金60元,自备零钱;

体检人员

13:00-17:00

3 月 31 日

日期

具体时间

3 月 24 日

7:30-12:00

报考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石油工程学 院、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 学院、理学院的考生

报考机电工程学院、储运与建筑工程学 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

育教学部的考生

7:30-12:00

文学院考生

(1)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自行下载带本人照片的《体检表》,照片由校医院核实盖章。

(2)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喝酒、清淡饮食。

(3)体检不合格者,一周内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即可。

二、复试内容与工作要求

1.复试主要内容: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等;各环节纪律以及阅卷要求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占40%、面试占60%,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MBA、会计硕士考生复试办法由经管学院制定报研招办审核后公布。

4.素质测试:考生本人登录指定系统完成测试并按时提交。

5.专业课笔试:

会计硕士专业 学位考生

其他考生

文学院考生

专业课笔试时间

专业课笔试地点

日期

具体时间

3 月

22 日

14:00-16:00

青岛校区 南教

3 月

22 日

19:00-21:00

青岛校区 讲堂群

3 月

29 日

19:00-21:00

报到时 由学院通知

由各学院(部)组织实施并安排具体考场。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盖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6.政治理论科目笔试:参加人员:会计硕士、工程管理、MBA等专业的考生时间:3月22日晚上19:00-21:00,地点:讲堂群(考务组在南堂106)。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并安排具体考场。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盖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院(部)负责,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7.面试:由院(部)负责,要求如下:

(1)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2)精心设计面试内容和形式,每位考生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面试中进行,每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面试成绩比例不少于10%。

面试内容要侧重对专业能力及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专业学位还应注重考查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并应审核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作为复试参考)。

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院(部)应严格规范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各院(部)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3)面试前评委名单严格保密;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要求及标准一致,评委在复试前抽签分组,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面试现场;评委在面试当场独立打分,不在现场的评委不得打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填写复试录取登记表并完备签署意见,复试材料应妥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待复试结束后交研招办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修改;音像材料由院部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督查小组负责人、复试组长签字后交研招办封存,存放时间不少于三年。

(4)组织学工干部或导师等对复试考生进行政审和面谈,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治学态度、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方面。思想品德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各院(部)再次核查考生信息和报考条件,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不相吻合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复试录取。

三、录取

1.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总成绩=(初试总分/系数)×(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

其中,系数按初试卷面: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权重为30%—50%,由各学院自定,须提前予以公布。

2.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方向)

按总成绩择优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招办。

3.院(部)于3月29日前网上公示复试结果,4月9日前将各类拟录取名单(含候补名单)、复试录取登记表、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书、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有关纸质表格及音像材料报研招办,并提交复试专家信息材料、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录取信息等。

4.院(部)应认真答复考生质询。考生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应责成复试小组复议,并由院(部)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5.4月19日前,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含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信息),提交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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