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深改办批准,2021年9月15日,我省《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标志着黑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启动,也是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一次高考综合改革,新高考给广大考生和家长带来哪些影响和新变化?中学和高校又面临哪些挑战和机遇?
突出选择性 注重高质量
哈尔滨市第三中学校校长
王明伟
201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并在浙江和上海启动改革试点。经过七年的探索与实践,全方位综合改革的局面已经形成,改革的效果得到社会、高校、普通高中、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认可。在此形势下,黑龙江省经过中央批准,成为第四批进入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经过几年的紧密筹备,黑龙江省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各地市协同国家相关部门组织多轮集中与在线学习,各学校组织多次专家培训讲座,总体来看,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成熟,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准备就绪。
本轮高考改革,充分彰显了自主选择的教育理念。选择性是新高考改革的核心,学生自主选科、自主选专业,普通高中自主开设选修课程、自主设计管理模式,高校自主选拔人才。
学生自主选择高考科目组合,在选择中学会成长,做最好的自己。传统文理分科模式,学生只有两种固定的组合可以选择,非文即理。“3+1+2”模式,首选科目“二选一”,再选科目“四选一”,学生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拟报考高校和专业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共12种组合可供选择,增大了学生的自主选择面,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原则,有助于学生实现个人理想。这些选择的过程,也是学生自我评价、不断反思、综合研判、慎重决定的过程,是学生成长的必经之路和宝贵财富。
学生自主选择学业内容,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导向作用,去除“唯分数”痼疾。新高考综合改革,新课程实施是关键。根据《国家课程方案》(2019年版,2020年修订),普通高中课程包括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方案还规定,高中学校必须开设一定学分的校本课程(特色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需要。“3+1+2”模式,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课程,自主参加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在选择中既有必选限定,比如身心健康类、艺术素养类,要分别修满必修学分;又有自由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可以自由选择,但也要修到一定学分。学生不能只是学业水平达标,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也要达标。学校全程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高中毕业时,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该档案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普通高中自主选择、创新管理模式,更好完成新时代育人使命。一直以来,我国学校都是采取行政班模式实施日常教学,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每班学生相同时间上相同课程。新高考模式下,由于学生选择不同课程,每个学生都有“个性化”的课表,原来单一行政班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出现的“教学班”与行政班并存成为必然。学校必须改变管理方式,创新管理办法,实行学长制、导师制、走班制等,让行政班的“固定”与教学班的“流动”完美融合,让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和谐共促,挖掘学校教育潜能,发挥最大教育价值,实现高考改革目标,完成育人使命。
高校招生选择性权力加大,能更好选择品德高尚、基础扎实、素质全面优秀人才。高校是为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主阵地,立足国家需要,结合学校办学优势与专业特色,高校自主规定考生考试科目,首选科目为物理、历史或二者任选,再选科目二科均有限定或只限定一科,另一科任选;自主确定选拔依据,可以依据强基计划、综合素质评价等选拔考生;自主设定培养目标、教育内容与管理方式,培养有自己高校特色的毕业生,同时,也为国家培养更好、更多的优秀人才。
学生高考报考增加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极大提高获得感和幸福感。“3+1+2”模式,仍然采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考生的专业选择权得到更充分尊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自2024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适当增加平行志愿填报院校数量,增加考生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
新高考综合改革是一项综合性重大变革,学生选择权得到充分尊重。学生选择的过程,就是成长的过程。学生依据自己人生规划,结合国家需要、自身兴趣、志向,慎重选择,实现自我理想,服务国家建设。
建立多元评价机制
迈出坚实一步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
邢朝霞
日前,《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方案明确2021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将正式进入高考改革模式,采用6选3(1门首选+两门再选)方式选科,“院校+专业(组)”模式填报专业志愿,2024年起本科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实施方案的确定,标志着我省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逐步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的各项基本条件均已具备,进入落地实施阶段。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模,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选拔方式。到2024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多年来,中高考的巨大压力让中小学基础教育工作始终围绕升学这一核心展开,学生以提高考试成绩为目标,对自身未来发展缺少规划,难以实现个性化发展。而且在原有高考制度和中学教学模式下,即使学生和家长想按照自身特点和兴趣个性发展,也没有自由选择的客观条件,只能简单文理分科后参加高考,按高考分数与其他学生排队录取。高考成绩是学生能否被高校录取的唯一依据。学生既没有时间和精力全面发展自己,高校也没有条件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高中阶段全过程的综合表现。实施方案的推出,将通过系统性的调整与改革逐步化解上述问题。
允许学生根据自身规划和兴趣选择选考科目。改革方案中最大特点就是改变了过去简单的文理分科模式,考生以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理论上根据选考科目的不同,考生可以最多分为12类。打破了原有的简单划分,为学生自由发展自由选择适合的选考科目提供了客观条件与现实基础。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机制,逐步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引导高中学校转变育人方式、发展素质教育……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并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特点,研究制订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的要求。作为“两依据一参考”中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是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表现的档案依据,是高校了解学生在高中阶段全过程综合表现的重要途径。
作为此次高考改革的重要目标,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的落实,核心任务就是充分利用考生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考生进行系统、完整、科学的评价。我省全面深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各中学将按综改实施方案统一使用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严格评价程序,在对学生评价材料进行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这一举措为高校完成招生制度改革,实现人才的科学选拔提供了现实基础。
改进招生录取方式,增加考生志愿填报自由度。当前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是以院校为基本填报单位,我省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考生志愿将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这样的填报方式,极大地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自由度。真正的让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自由的选择学校与专业,打破院校界限,考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填报不同院校的同一专业,更有利于学生实现个人的自身发展规划。
总体来看,此次实施方案的发布与启动,是我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体现,是我省教育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通过此次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将逐步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通过高考制度的改革逐步引导中小学基础教育逐渐改变应试教育模式,让学生真正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
黑龙江新高考3+1+2改革方案
黑龙江新高考3+1+2改革方案,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官网公布了《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开始实行新高考。黑龙江新高考3+1+2改革方案。
黑龙江新高考3+1+2改革方案1
从2024年起,高考不分文理,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即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中规定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3+1+2”模式中的“3”是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3+1+2”模式中的“1+2”,是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所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转换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3+1+2”模式和传统文理分科区别
1.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2.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
3.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黑龙江新高考3+1+2改革方案2
选考科目由学生在高一下学期选择。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官网公布了《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开始实行新高考。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模,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选拔方式。到2024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不建议多次更改选考科目
(1)每个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有时成绩暂时下滑,属正常现象;
(2)选科后,各学科就开始学习所选科目选择性必修内容,如果一段时间后再更换学科,已经进行的课程很难补课。
考生成绩=全国统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
(1)全国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3个学科,不分文理科,分值均为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
(2)3门选考科目
“物理、历史”必选其一,另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个学科中任选2科;考试由黑龙江省组织命题,每科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
黑龙江新高考3+1+2改革方案3
2024年将是黑龙江省新高考的第一年。
根据黑龙江招生考试学院近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深化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从2024年起,黑龙江省的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汉语、数学和外语,采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考试包括两部分:听力考试和笔试。以下是黑龙江省新一轮高考改革的相关情况:
1.考试科目
从2024年起,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汉语、数学和外语。无论是艺术还是科学,都使用国家卷。外语考试包括两部分:听力考试和笔试。
2.考生成绩的构成
除了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外,每门都是150分。这三个门与原始分数一起记录在总分中。考生总分由三次统一考试和三门选修科目组成,总分750分。每门选修科目的满分为100分,其中物理和历史两门首选科目的分数以原分数表示,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和地理四门重选科目的分数按规定折算为年级分数,该分数在当年有效。具体折算规则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3.注册
考生志愿者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备案。根据考生选择的物理或历史科目不同,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别交叉、归档、录取。自2024年起,除提前招生外,本科招生将在同一批次实施。适当增加平行志愿院校数量,增加考生自愿选择和录取机会。
4.高职招生
高职院校分科招生。每年3月举行,主要面向普通高中生。招生机构应当结合考生的报名和招生计划,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招生机构可直接利用高中学历资格考试成绩,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优先录取;你也可以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和面试的结果,以便优先录取。
5.职业教育春季高考
从2024年起,全省相应的中等职业学校入学考试将调整为全省职业教育春季高考,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将逐步增加,高校招生范围将逐步扩大到全国高校。全省统一组织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黑龙江2021年高考不分文理。黑龙江高考不分文理,在考试的科目与分值上,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原综合科目考试改为在史地生政理化六科中选3科,每科目满分100分,高考总成绩750分不变。
2021年,黑龙江省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正式进入“3+1+2”的新高考模式;
2024年起,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门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9月15日,《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公布。
《通知》显示,黑龙江省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其中,合格性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内容。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共14门。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选择性考试的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考生以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在成绩呈现上,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成绩采用原始分呈现,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成绩按照规则转换成等级分呈现,成绩当年有效。同时,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
一、黑龙江新高考改革启动和实施具体时间
黑龙江新高考改革时间:
启动时间:2018年
实施时间:2021年
二、黑龙江新高考改革方案要点总结
不分文理
3门统考+3门选考,总分仍为750
将逐步取消高考招生录取批次
高中实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方面,对高中学业水科目、考试类型、成绩呈现做出设计;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领域、实施主体、档案建立、评价使用作出规定;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对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的考试内容形式等做出规定;提出依据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深化相关考试内容改革。
将逐步取消高招生录取批次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方面,提出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黑教联[2015]29号),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完善残疾考生考试辅助办法,依托有关高校开展面向残疾人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据介绍,2018年9月1日前,黑龙江省将出台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
第二项,深化统一高考改革。主要涉及三个问题:
一是从2024年起,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30分)和笔试(120分)两部分组成。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全省统一组织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一门首选、两门再选)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均为150分。
二是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自身办学定位以及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分专业(类)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是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自2024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适当增加平行志愿填报院校数量,增加考生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
第三项,深化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改革。主要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选拔方式,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组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面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生以及社会人员,组织职业教育春季髙考,稳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模,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第四项,深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主要是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重点考查、如实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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