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12-03 02:39:01  阅读 550  评论 0

摘要: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 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 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占地 2744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 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 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占地 2744余亩,建筑面积 125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24个学院,现招生本科专业83个,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伦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中国近现代史、发育生物学、理论物理、基础数学等6个国家重点学科,“语言与文化”学科群主建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教育学、数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5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新闻传播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政治学、心理学、中国史、生态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等15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化学、临床医学2个学科进入 ESI前1%;拥有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2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以及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中心;拥有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湖南师范大学中心、国家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国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花鼓戏)等1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中心);拥有省部共建淡水鱼类发育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石化新材料与资源精细利用、动物多肽药物创制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拥有多倍体鱼繁殖与育种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农业部鲤鲫遗传育种中心;拥有 3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3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1个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湖南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基地,2个湖南省工程实验室,5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 5个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是湖南首批省级重点智库,拥有道德文化研究院、“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传播研究中心、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等3个省级专业特色智库;拥有8个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5个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0 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 6 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3 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是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单位,是国家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单位,教育部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85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含双聘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含双聘院士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8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全国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8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0人(含学科特区3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5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 5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人,国家教学名师 5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等33人、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人选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2人,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人选14人、湖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26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76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37人、湖南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科学专家”1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12人,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人选 18人。

学校先后同 42个国家和地区的177所大学和机构建立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人员交流、教学和科研合作,并分别与俄罗斯喀山联邦大学、韩国圆光大学、美国南犹他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与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国立格林卡音乐学院、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美国特拉华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拥有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和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美国研究中心等三个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进入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 单。学校图书馆藏书 400余万册,其中古籍 22万余册,订购各类文献数据库103个。学校主办 14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7种;学校出版社为“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国家一级出版社。

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输送毕业生 50余万人,培养了一大批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校友遍布海内外。在校学生 4万余人,其中研究生 1万余人,长短期国际学生近 1200 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面向未来,湖南师范大学将始终秉承“仁、爱、精、勤”的校训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湖南,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坚定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影响的高水平综合型大学。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至2019年3月)

一、招生类型及招生人数

我校2020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大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在部分专业学位中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290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400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8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未毕业的自考生,必须在网报时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未毕业自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相关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 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由于考场容量有限,湖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湖南师范大学(含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应届毕业生及必须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单考考生及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明确写明“考生只能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的考生)报考。

(2)我省报考点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现场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成功,但现场确认未成功的考生,一律退还报考费。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单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先选择统考考生的初试科目,现场确认后由我校统一调整为单考考试的初试科目。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 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1月初,具体请看各考点报考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若未实行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试

1、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时间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12 月23日考试时间超过3 小时的考试科目

4、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 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

7、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再次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六、体检

1、体检时间: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及档案审查意见确定录取名单。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 号文件精神,现行学费标准如下。

(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

层次类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费(元/人/年)公共管理14000

九、学制

我校招收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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