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欢迎您报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即日起,已参加我校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可以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看您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网址:http://nswyt.hdu.edu.cn)。我校2021年获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考生共1883名(其中A组1695人,B组188人),A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平均分85.62分;最高分97.04分;最低分64.85分;B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平均分86.15分;最高分95.86分;最低分72.46分;取得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考生均可以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填报我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1年高考,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应为入围报考专业组内的专业(类),同时考生的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跨专业组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按其所在组别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成绩×60%(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满分为150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其中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最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温馨提醒:请在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的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
祝您顺利!
本公示至5月3日16:30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我校招生办。
邮箱zhaosheng@hd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571-86915055。
附件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信息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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