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德乡科苑社区新电台街63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道路养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汽车智能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现代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市政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智能交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物价部门审核的最新标准执行);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物价部门审核的最新标准执行);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资金用于资助学生。学校设立校内普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贴、路费补贴等资助项目,鼓励家庭困难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专业录取
使用投档成绩“专业清”原则录取
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如个别专业生源省份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毕业后若从事航空、高铁、邮轮等行业相关工作,身体条件须符合该行业相关标准,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jy.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电台街63号
联系电话:0431-84975999
联系人:王若金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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