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研考组考防疫要求,现将我省考试防疫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前健康管理
1.从即日起,考生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每日登陆“辽宁研考”微信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往返考点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所有考生须在12月21日做1次“单人单管”核酸采样,且在17:00前完成,并于12月22日12:00前通过“辽宁研考”微信小程序上报本人核酸检测结果和健康状况,考点将按照12月21日考生核酸检测结果安排不同考场,确保“应考尽考”。凡因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未按时上传核酸检测结果,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期间健康要求
3.考试当日,考生应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检验。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12月21日采样的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电子版均可),配合考点进行体温测量、安全检查和身份核查。如两次测量体温高于37.3℃,在应急处置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后须做好个人防护,提倡考试期间全程佩戴N95口罩。核酸检测阳性考生及应急处置考场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口罩。
5.考试结束时,按监考员指令,考生有序错峰离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在考点及附近滞留聚集。
三、其他
6.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对隐瞒或谎报个人健康状况等重点信息,以及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7.考试组考防疫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保持*畅通,并密切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各报考点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属地卫健部门防疫管理最新公告信息。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进行。按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要求,研考考点为特定场所,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为方便广大考生,大连市在域内12个行政区、有应届毕业生参加研考的24所在连高校,分别独立专设核酸检测点,为全体考生免费提供“单人单管”检测。现将核酸检测安排等防疫须知通知如下。
一、核酸检测安排
1.各检测点开放时间:12月21日8:00至17:00。
(1)在连高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本校检测点参加检测。确有实际困难的,可就近在其他研究生考试专设检测点检测,并向本校报备;
(2)社会考生(往届生)原则上在本考区研究生考试专设检测点参加检测(地址见附件)。确有实际困难的,可就近在其他研究生考试专设检测点检测,并向本考区招考办报备;
(3)在我市借考考生的核酸检测,按照社会考生(往届生)执行。
2.请考生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考务人员持考点开具的考务工作证明或单位统一组织参加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间距。
3.研究生考试专设检测点仅服务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及相关考务人员。
4.所有考生须于12月22日12:00前通过“辽宁研考”微信小程序上报本人核酸检测结果和健康状况,考点将按照12月21日考生核酸检测结果安排不同考场,确保“应考尽考”。凡因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未按时上传核酸检测结果,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考试地点:
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
2、盘锦市大洼区田家学校考场:盘锦市大洼区学府南街与锦江路交叉口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及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报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和疫情防控要求。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考生须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及健康情况监测,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附件1)。
3.考生须持开考前48小时内(12月23日8:30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为方便考生,盘锦校区将于12月23日在E02大学生活动中心提供集中核酸检测服务,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具体安排由驻校区各学院、分院通知执行。
(二)入场检查1.开考前40分钟入场,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须出示本人: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纸质准考证
(3)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6)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或更换设备后进行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应试要求
1.考试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身体状况异常的,须接受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学校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
3.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4.考生对参加考试提供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关于防疫要求的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看《辽宁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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