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4-12-01 10:57:01  阅读 801  评论 0

摘要:一、学校性质及简况1.学校全称: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国标代码:1、17853.办学性质: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隶属江西省人民政府。4.学校简介: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人文底蕴深厚、自然风光秀丽的江西

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1、1785

3.办学性质: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隶属江西省人民政府。

4.学校简介: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人文底蕴深厚、自然风光秀丽的江西省九江市。学校创办于1960年,前身为九江船舶工业学校,先后隶属第一、第三、第六机械工业部和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4年成为全国首批10所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试点学校,1999年由原国防科工委划转至江西省人民政府管理,并升格更名为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秉承“德行大道、技承天工”校训精神,弘扬船舶军工办学优良传统,坚持植根船舶、立足江西、面向世界,强化党建引领,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适应性和贡献力,走出了一条服务中国船舶工业和江西经济社会的特色发展之路。2003年通过全国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国26所);

2、010年建成“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100所);

2、01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200所),同年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56所)。

迈入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加快“登高”“升级”步伐,高质量建成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高标准创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力争在全省立标杆、作示范,在全国勇争先、走前列,奋力朝着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阔步前进!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学 制:全日制三年

7.地理优势: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魅力城市九江市区。九江地处黄金水道长江和南北动脉京九铁路交汇处,东临鄱阳湖,南依庐山,北滨长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环境优美。

二、招生专业

三、招生计划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和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校办学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安排分省招生计划,一次性安排到位,不预留机动计划。

四、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份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2.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文理兼收,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3.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在考生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五、就业形势

学校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铜业集团、中航工业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近万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学校连续多年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2010年荣膺“全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2011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连续六次获“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六、助学措施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学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江西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人.年,住宿费:600-1000元/人.年。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加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费为12000元/人.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费为8500元/人.年。

八、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其他须知

1.在录取阶段,学校可根据各专业实际办学条件,对相关专业计划进行适度调整。

2.所有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3.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电 话:0792—8262600 8177701 8177702

传 真:0792—8175010

网 址:www.jvtc.jx.cn

地 址:

濂溪校区:九江市濂溪区前进东路881号

十里校区: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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