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1.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院调档比例按照100%从生源所在地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取电子档案。
3.学院分专业采取“分数清”(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4.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各模块省统考综合分为依据进行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模块一”综合分择优录取。
(2)表演专业按照“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
(3)舞蹈表演专业按照“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
(4)美术类专业按照“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
(5)音乐类专业按照“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
上述各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5.安徽省考生报考体育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照省体育类高考本科综合分择优录取。
6.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我院,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应符合我院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7.学院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在安徽省录取英语专业设单科成绩控制线,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8.大类招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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