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2006年硕士研究生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将于4月10日左右在我校网页公布,复试通知大约在4月11日左右发出。
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参加复试人数与本专业招生规模数之比原则上在110%左右,最大部超过120%;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和分值
1、复试有两部分内容:
(1)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测试70分,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30分)。
2、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三项有一项不及格则复试不合格。
四、复试日程安排
根据我校复试工作,我校复试通知将于2006年4月11日左右以挂号信发出,请注意查收。复试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2006年4月21日至22日:参加复试的考生持复试通知书、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到我校研究生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随后凭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到相关学院报到了解各专业面试工作安排,并到校医院体检。
22006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考生持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参加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考试地点到相关学院了解。
32006年4月23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自筹经费考生到研究生学院交合同。
42006年4月24日至25日:参加复试的考生持复试通知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及相关学历证明到相关学院参加综合面试。
54月26-27日各学院上报复试结果。
64月29日研究生学院公布初步确定的拟录取名单。
五、录取
1、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一律不予录取。
2、复试不合格的,即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项成绩低于满分60%的考生,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院系所复试规则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合格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后,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其余注意事项请参见复试通知。
西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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