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2年高考体育类专业报名与统考安排

 2024-11-29 11:39:01  阅读 943  评论 0

摘要:考生朋友们,2022年我市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报名时间安排与普通高考报名相同,即 2021年11月1日开始启动,考试预计将于2022年4月举行 。关于体育类专业报名及统一考试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呢?市高招办来带你一探究竟。 准确填报报考科类 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

考生朋友们,2022年我市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报名时间安排与普通高考报名相同,即 2021年11月1日开始启动,考试预计将于2022年4月举行 。关于体育类专业报名及统一考试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呢?市高招办来带你一探究竟。

准确填报报考科类

天津2022年高考体育类专业报名与统考安排

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类别。根据教育部要求,若参加我市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的考生,要选择体育类作为报考科类进行填报。报考科类一经确认,不能更改。确定后,接收报名单位将赋予考生14位的考生号。科类为体育类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体育类和普通类志愿,也可以放弃体育类,只填报普通类志愿。

市级统考报名

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报名由全市统一组织,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在同一系统进行登录操作。报名时考生要选择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并要选择测试的专项,包括田径、游泳、球类、跆拳道、武术、健美操等20个专项。报考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的考生,需按规定在我市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交纳市级统考考试费(网上支付)。

市级统考组织安排

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在市高招办领导下,由天津体育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地点:预计于2022年4月上旬在天津体育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测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100米、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和专项技术测试。上午进行身体素质测试,下午进行专项技术测试。

体育单招考试报名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考试(体育单招),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执行。体育单招考试分文化考试和专项考试两部分。文化考试试卷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市招办负责组织考试;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派相关院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单招考试系统发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体育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市高考报名。报名工作由全市统一组织,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其中,填报考生基本信息处,既参加普通高考,又参加体育单招的考生,在“是否为不参加普通高考的单招考生”选项中,选择“否”;不参加普通高考的体育单招考生在该选项中,选择“是”。所有参加体育单招的考生须在单招类型中选择“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招”项。

高考报名取得考生号后,考生还要依据各院校招生简章的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单招考试系统发布的时间为准。

2022年天津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你是否还在为填写大学而发愁?那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天津体育学院吧!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天津体育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体育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

10071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经过63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体育学科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构建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完整办学体系, 以及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开放式办学格局,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

学校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约39.6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95人,专任教师307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53人,具有副高级职称9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95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82人。入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天津市教学团队14个。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天津市教学名师5人,其他各类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11人。学校现有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4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96人。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设有18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验收,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一级学科获A-等级。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学、特殊教育、新闻学专业认定为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运动心理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4门获批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

学校重视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分别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韩国、日本、新加坡、波兰、德国等20余所国外知名高校和体育专业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展望未来,学校切实将立德树人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实现健康中国、体育强国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审核监督招生工作;增加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委员会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七条  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医学类每生每学年5800元;舞蹈学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标准:

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凡高考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志愿优先的院校志愿录取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是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录取还须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二、其他招生省(区、市),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按照2022年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

天津市考生按照体育类综合分数(市级体育统考成绩×7.5+高考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体育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

其他招生省(区、市)按照考生专业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生源省份省级统考(使用统考成绩省份)或我校校考(组织校考省份)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若生源省份有相关规定,我校将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

一、我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及考生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与体育专项成绩最低控制线。

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各项目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学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项目招生计划若一志愿未完成,剩余计划调整至一志愿我校重点发展项目(排球、棒球、柔道、田径等)。如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五、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分男女按比例分别进行录取。

六、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第十八条  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一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五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对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公布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我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E-mail:  [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22-23015120,23012606

监督电话:022-23012748

邮编:301617

2022艺考什么时候开始

2022艺考进入11月,各地艺考报名工作陆续启动,部分省份高考报名和艺考报名同时进行,部分省份则分开报名。

2022年高考各省艺考统考时间安排

1,北京统考时间:

美术类专业:2021年12月19日。

2,天津统考时间:

美术与设计学类:2021年12月11日。

戏剧与影视学类:2021年12月11日。

舞蹈学类(不含体育舞蹈):2021年12月11日—12日。

体育舞蹈专业(不含啦啦操):2021年12月11日—12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21年12月11日—12日。

音乐类:2021年12月11日—12日。

3,河北统考时间:

美术类专业:2021年12月12日。

音乐类专业:2021年12月16日起开始测试。

舞蹈类专业:2021年12月20日开始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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