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2024-11-29 04:18:01  阅读 311  评论 0

摘要:一、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国标代码:10364)。二、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三、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1、我校所有专业在安徽省列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部

一、学校全称

安徽农业大学(国标代码:

10364)。

安徽农业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二、办学层次和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我校所有专业在安徽省列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部分专业在部分省份也列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实际情况,确定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编制预留计划20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各省份录取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优先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4、按类招生的学生将在第二学期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确定具体专业。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学籍。

五、证书颁发

本科学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安徽农业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六、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现行标准执行。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本科专业:4290元/生/学年;经济学类、文学类、法学类和管理学类本科专业:385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7000元/生/学年。

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政府相关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七、相关政策

1、转专业政策:学校实施宽松的转专业政策,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和第四学期可申请转专业(专升本专业、艺术类专业学生除外),具体事宜按学校当年转专业文件执行。

2、奖助政策:我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各类社会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策,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主辅修政策:我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的可提前一年毕业。学校实行主辅修制,鼓励学生辅修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后,学校颁发相应专业的辅修学位证书。

八、办学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邮编:230036

电话:0551-65786603、65786135

网址:http://www.ahau.edu.cn

九、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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