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24-11-29 02:15:01  阅读 489  评论 0

摘要:苏教考招〔2021〕31号 各普通高校,各设区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切实做好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平安招考”目标,现就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录取方式、批次

苏教考招〔2021〕31号

各普通高校,各设区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切实做好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平安招考”目标,现就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江苏: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一、录取方式、批次及时间安排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重要信息发布和与高校的信息沟通通过WWW信息发布网站、*或传真方式进行。各招生院校须在各批次录取开始前一天登录我省网上录取WWW信息发布网站,查询并打印我省招生政策及在我省的生源情况,核对招生计划,提出调档比例等,做好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确保我省远程网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将于8月2日至4日进行网上录取模拟演练。8月1日起,招生院校可以登陆NetServer录取专用WWW服务器。院校的用户名、密码、NetServer地址、WWW网站地址等均通过主密钥(蓝色密钥)登录到https://wz.tfsec.com.cn(教育网)或https://wztt.tfsec.com.cn(非教育网)下载。请各招生院校及时登录,进行模拟演练,并了解录取的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录取期间,各招生高校须指定专人浏览WWW信息发布网站,并值守本校录取现场联系*,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信息,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文科类、理科类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8月8日-12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院校,8月15日-19日录取;

第二批本科院校,8月21日-25日录取;

高职(专科)院校,9月1日-5日录取;

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9月7日-11日录取。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包括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航海院校(专业)、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主要包括部分院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相关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以及部分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等)。

(二)体育类、艺术类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8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高职(专科)院校,8月29日-31日录取。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分别详见附件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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