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已公告,小编已将各个院校复试信息整理好了,复试的重要性的可想而知,你还在为了复试相关信息而愁吗只要复试成功,就可以成为浙江财经大学的一员啦,想想都激动,下面一起跟随小编来看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吧:
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法学院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
组长:李占荣 朱丹
副组长:陈伟 李伟
成员:李占荣 朱丹 陈伟 李伟 童志锋 茅铭晨 田东奎 康莉莹
吴伟达 苟军年
学院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笔试与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笔试与面试。
三、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实施调剂和复试工作,确保录取工作质量。主要职责如下:
1.复试生源调剂。
2.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3.组织本学院的笔试、面试工作的实施,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4.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5.外校调剂生源网上确认工作。
6.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7.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调剂工作
(一)主要原则
1.调剂考试需具有本科学历或为应届本科毕业生。
2.考生初试成绩应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和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3.各专业原则上在法学一级学科内进行调剂。
4.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参加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语种一致。
6.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学术型专业。
(二)调剂流程
1.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生源缺额情况,并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和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2.学院开通调剂咨询热线,接受考生咨询。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择优遴选调剂考生。
五、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
3.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校验和报考条件核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期间,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
4.复试考生必须如实向我校提供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在采用多样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础上,特别强调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综合能力,同时深入考察考生的专业兴趣和素养,并加强诚信评判。
2.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原则。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资格审查内容
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除本校(含东方)应届生外,其他考生须提供《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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