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保证2020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

 2024-11-28 15:51:02  阅读 850  评论 0

摘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师范大学: 为贯彻落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师范大学:

教育部:保证2020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

为贯彻落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2021〕7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保证2021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就业教育。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要通过组织政策解读宣讲、一线优秀校长教师报告会、优秀公费师范生谈体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动员广大公费师范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在工作岗位上做好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就业教育与职业指导知识内容,开展生动有效的政策宣传,营造支持公费师范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改进就业服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公费师范生编制计划,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于2021年1月5日前将本省(区、市)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需求信息通报给部属师范大学,同时在相关网站或平台公开发布。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特别是通过*信息、APP等途径,及时公布、针对性地推送用人信息及人事招聘政策,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选择与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部属师范大学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大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沟通力度,采取多种方式为公费师范生提供就业支持和信息服务。

三、全部落实岗位。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组织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活动,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严禁“有编不补”,全部落实任教学校。2021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21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四、规范跨省任教。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施办法》规定,严格按照公费师范生跨省任教条件,规范执行跨省任教审核程序和手续。对符合跨省任教条件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接收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沟通,确认对方同意接收,且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盖章后,送接收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公费师范生跨省任教后,由接收省份负责管理。公费师范生在服务期内申请跨省就业的,须报请归口管理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家和本省(区、市)公费师范生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跨省就业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五、严格履约管理。 要加强就业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各部属师范大学确保2021年12月31日前将2021年即将毕业的公费师范生信息上传至管理系统(http://sfs.ncss.org.cn/admin),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实2021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生源信息后,从2021年2月起每月更新就业签约数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确保公费师范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公费师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重新改派就业;已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

六、实行督查通报。 各地各部属师范大学要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和就业工作督查机制,确保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落到实处。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督查机制,适时检查并向各省(区、市)人民*通报情况。对于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将酌情减少部属师范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

七、落实政策保障。 各地、各有关中小学校要切实制定教师引进的激励措施,完善待遇保障,吸引公费师范生回省任教、终身从教。在入编入岗、工资发放、待遇落实等方面完善保障,确保公费师范生顺利就业、安心从教。各地要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加强公费师范生新入职培训、岗位胜任能力培训,持续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优惠政策,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8日

2020年师范生全部到中小学任教吗 看完这些就知道了

1、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七个方面,分别是加强就业教育、改进就业服务、全部落实岗位、规范跨省任教、严格履约管理、实行督查通报以及落实政策保障,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部署师范高校公费师范生全部到中小学任教。

2、《通知》还提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公费师范生履约管理,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

部属师范生要全部安排到中小学任教

部属师范生要全部安排到中小学任教

部属师范生要全部安排到中小学任教,教育部发布通知,各地各校要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选择与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部属师范生要全部安排到中小学任教。

部属师范生要全部安排到中小学任教1

就在最近,教育部刚刚发布了规定,要求各个高校单位要做好,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并且要保证2021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都要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换言之,之前的公费师范定向就业问题再次受到重视。

现在教育部已经明文规定,可以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全部落实任教学校。这样一来对于那些部属师范高校的免费师范生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不仅他们工作有着落了,还获得了编制。

此外教育部明确要求,到2021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选择好落实任教学校。这其中的高校既包括六所拥有免费师范生培养的高校,还扩大了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这三所高校。

如果说,在2021年6月底这些学校的公费师范生仍未签约,那么他们的档案、户口等需要迁转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

虽然说,公费师范生获得了一个有编制的岗位,但是如果分配到偏远地区,离自己家乡有比较远的话,对于大多数师范生还是很不适应的'。对于这个问题,教育部也明确了各地要将公费师范生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从而帮助他们提升自己的职业水平。

此外,对于那些分配到乡村县镇的教师,将增加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派发津贴,任教学校还要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这样来看,定向就业也的确很不错。

此外,为了确保政策的落实与开展,教育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于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所在单位进行督查调研,确保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落实到位,如果当地不配合公费师范生就业,教育部将酌情减少部属师范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

总而言之,这些规定的出台可以说为公费师范生未来的发展提供了便利,他们的就业不再是问题,相信这些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一定能在中小学,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奉献自己的力量。

对此也有网友表示,就业编制不是问题,但是教师的工资待遇还是应该要提高一些,只要这样才能真正留得住人才。

部属师范生要全部安排到中小学任教2

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2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

通知指出,要加强就业教育,优化就业服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公费师范生编制计划,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于2022年1月7日前将本省(区、市)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需求信息通报给部属师范大学,同时在相关网站或平台公开发布。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手机信息、APP等有效途径,及时公布并有针对性地推送用人信息及人事招聘政策,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选择与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部属师范大学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大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沟通力度,采取多种方式为公费师范生提供就业支持和信息服务。做好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有关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按时获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促进公费师范生就业。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组织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活动,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严禁“有编不补”,全部落实任教学校。2022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22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实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生源信息后,从2022年2月起每月更新就业签约数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确保公费师范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外,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公费师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重新改派就业。

通知强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中小学校要切实制定教师引进的激励措施,完善待遇保障,吸引公费师范生回省任教、终身从教。在入编入岗、工资发放、待遇落实等方面完善保障体制机制,确保公费师范生顺利就业、安心从教。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加强公费师范生新入职培训、岗位胜任能力培训,持续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各地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优惠政策,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对于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教育部将视情形缩减部属师范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

部属师范生要全部安排到中小学任教3

保证2022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公费师范生编制计划,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并将本省(区、市)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需求信息公开发布。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选择与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

通知明确,2022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22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对符合跨省任教条件的,做好生源接收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核准工作。公费师范生跨省任教后,由接收省份负责管理。公费师范生在服务期内申请跨省就业的,须报请归口管理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家和本省(区、市)公费师范生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同时通知指出,确保公费师范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外,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

对于公费师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通知要求,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重新改派就业。

此外教育部强调,各地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优惠政策,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据悉,对于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教育部将视情形缩减部属师范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

部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去哪里工作

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

免费师范生入学前应与学校和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并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6年以上。在城市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家乡村的学校任教2年。

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终身任教。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应当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按规定支付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绩效管理,建立免费师范生信用档案。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协议,应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免费师范生一般不允许在毕业前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申请全日制研究生。经考试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可以被录取为教育硕士研究生,并在工作中学习专业课程。

如果你提前填报了六所免费招收师范生的学校,并且成绩达到了录取线,那么你的高考档案将不会被其他学校存档。因此,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你就没有机会选择其他学校,除非被录取为免费师范生。退役后,不影响本批和第二批的准入。

免费教师毕业生参加在职学习,获得教育硕士学位。学习期限一般为2-3年,采用学分制。课程主要通过远程教育和冬暑假面对面的教学进行。

创新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采用下属师范大学、地方政府和中小学合作的新机制培养研究生教育。选择合格的免费教师毕业生到学校任教,建立研究生教育培训基地,实行下属师范大学和中小学双导师制,共同研究并实施研究生教育的培训方案。

教育部对公费师范生的保障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公费师范生编制计划,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

于2022年1月7日前将本省(区、市)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需求信息通报给部属师范大学,同时在相关网站或平台公开发布。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手机信息、APP等有效途径,及时公布并有针对性地推送用人信息及人事招聘政策,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选择与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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