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4-11-27 20:33:01  阅读 1002  评论 0

摘要: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

第二条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遵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类型:普通专科院校

(四)学院国标代码:

14716,在豫招生代码 6358

(五)办学地点:汝州市科教园区杏坛大街北段

(六)基本概况:学院是2020年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汝瓷之都、曲剧故乡—河南汝州。学院总占地面积千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校园绿化率达40.5%。设有综合实训基地、软件基地、创业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两基地两中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学院会同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等部门依法、科学、精准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流程。强化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防疫组考工作职责,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1)招生对象

已取得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情况,制定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经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

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招生章程和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收费标准

学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按学年收费,2021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文科类专业3700元/人·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人·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人·年;

(2)住宿费:600元/人·年;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1)普通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凡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结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分数和专业测试分数均达省控分数线,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的规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照术科成绩排名,术科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照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名,直至分出名次。

(3)对口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三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第十四条 各专业均不限语种。

第十五条考生录取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资助体系:学院对在校生实行的奖励和资助措施有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学院提供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高校助学贷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贷款,国家助学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生活补贴和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第十八条学院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375-6019666 6019777

学校网址:http://www.rzvtc.cn

学校地址:河南省汝州市科教园区杏坛大街北段 邮编:46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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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群体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所属学科门类学费(元/年)方向备注
550201普通3-6000艺术类550122普通3-6000艺术类550111普通3-6000艺术类550101普通3-6000艺术类410303普通3-3700460704普通3-4200460701普通3-4200480105普通3-4200500113普通3-3700500211普通3-4200510102普通3-4200510215普通3-4200510209普通3-4200510204普通3-4200510201普通3-4200530302普通3-3700530701普通3-3700550201对口3-6000艺术类550122对口3-6000艺术类550111对口3-6000艺术类550101对口3-6000艺术类410303对口3-3700460704对口3-4200500113对口3-3700460701对口3-4200500211对口3-4200510102对口3-4200510215对口3-4200510209对口3-4200510204对口3-4200510201对口3-4200530302对口3-3700530701对口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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