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与语言所2007年考研复试工作细则

 2024-11-27 05:33:01  阅读 962  评论 0

摘要: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为切实做好我院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加强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文学院、语言所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复试录取工作细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为切实做好我院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加强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文学院、语言所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与语言所2007年考研复试工作细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由院长、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各学科硕士生指导组组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根据学校复试的基本要求和报考情况,分配本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及时向考生公布,提高复试工作透明度。

2、严格按二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人员资格

凡达到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参加复试。

四、复试时间安排(见后面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与语言所2007年考研复试工作细则】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news/344216.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635秒, 内存占用1.97 MB, 访问数据库23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