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安排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的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就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不少于本科招生规模的2%,不制定分省计划。招生专业为法学。
三、工作程序
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
序号 | 环节 | 时间 | 内容 |
1 | 报名 | 2021 年 5 月 19 日起 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 | 考生报名;报名系统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 10:00 开放,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 00 00 关闭(请考生注意关闭时间),确认志愿时间截止到 2021 年 5 月 26 日 09:00 |
2 | 资格审核 | 2021 年 6 月 | 审查报名材料,确定并公示参加测试名单 |
3 | 测试 | 2021 年 7 月 11 日 | 组织考生远程测试 |
4 | 录取 | 2021 年 8 月 | 录取并公示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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