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听力测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上网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
3.考生应在4月2日晚6:00至6:30之间,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迟到考生不允许入场。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4.考生除在答题卡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5.考生填写试卷上有关栏目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
6.答案必须填涂到答题卡上,写在试卷上的一律无效。
7.考生对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8.迟到考生不得入场,中途不得退场。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
10.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
11.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卡按监考老师要求放置。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卡不准带离考场。
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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