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初试符合学校分数线要求。
二、实施办法 1.严格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为《高分子物理及高分子化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为《化工原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3)面试: 面试考核指标包括:教育背景(本人学习情况)、科研经历、思想状况、对原来所从事学科前沿的了解和对报考研究方向前沿的了解程度、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实验技能、综合印象、总体评价等内容。
3.面试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面试分为材料和化工两组,每位考生面试2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1)材料科学与工程组 2)化学工程与技术组
三、录取办法 1.最终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总成绩满分为1000分,其中:初试总分500分;复试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400分。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低于240分(百分计)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2012年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硕士复试工作办法】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