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考研调剂要求

 2024-11-26 02:12:01  阅读 801  评论 0

摘要:2022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考2022年国家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

2022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022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考研调剂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考2022年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录取原则及相关说明

1.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基础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共300分,考生复试总成绩≥180分的为合格。原则上同一批次复试全部结束后48小时内公布复试成绩,并按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原则:

(1)各学科专业按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5+复试总成绩×0.5)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同时结合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录取总成绩排名次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2)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以实行滚动复试,直至最终完成招生计划。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若获得学校动态调整后重新分配的招生计划,应优先从前一批次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次替补录取,如无替补生源时,可重新安排复试。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18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60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或政治思想情况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由此导致最终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7)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8)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学院组织各学院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研究生学院审核各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12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各学院应采取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跟进考生拟录取确认情况。

4.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对考生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和考生档案材料函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向拟录取的考生发放由研究生学院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政审函及调档函PDF格式扫描件,考生应尽快将政审函和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档案所在单位,并在复试结束后30日内将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以PDF或JPG格式扫描件提交至各招生学院,考生档案材料应按照二级学院的时间要求,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将寄至我校各招生学院。

5.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和录取,确属有需要进行的,破格复试及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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