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近日发布《重庆市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备受关注。重庆市从2019年起,统一高考使用国家命题试卷,从2019年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高考不分文理科,并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升学重要参考。
从2019年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制度。
第一依据是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目成绩,外语可考两次,取最好成绩。考试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是每年6月。
第二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根据所报考的普通高校的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考试科目中自助选择3个。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时间是每年3月底至4月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采取合格或等级方式呈现。普通高校要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分专业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
此次改革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制度,作为参考要素。要求高中为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档案,档案中客观真实、写实性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和标志性成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学探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普通高校要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
重庆 新 高考 是从2018年开始实行,也就是从2018年9月高一 新生 入学时开始实行,2021年已经进行了首届新高考,采取3+1+2新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科目,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 考试 ,总分为750分。
一、改革目标
2018年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21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建立教学、考试、招生相对分离以及学生考试多次选择、高校依法 自主招生 、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统筹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
二、任务和举措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类型。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学考分为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考)。其中,合格考各科成绩合格是学生 毕业 、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等学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时的总成绩。
2.考试科目。为引导学生认真 学习 每一门课程,强化普通高中学生文化素养培养,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 体育 与健康、美术14门学科。选择考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学科。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 校招 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6门选择考学科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其中,物理或历史为首选学科,考生只能选择其中1门参加考试;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学科为再选学科,考生只能从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合格考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课程内容,选择考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课程和选修Ⅰ课程内容;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考试内容从其规定。
4.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社会人员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证者均可参加合格考;已获得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 证书 的考生,不参加合格考,其合格考成绩直接认定为合格。具备普通高考报考资格,且选择考选择的学科合格考已合格的考生,可参加相应科目的选择考。
5.考试组织。合格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门学科笔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公布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实验实作考查以及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的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测试标准,由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其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选择考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学科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阅卷和公布成绩。
6.考试时间。合格考中11门学科的笔试实行全科开考,每学年组织2次。其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门学科在高一下学期末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学科在高二上学期末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门学科在高二下学期末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实验实作考查以及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的素质测试时间,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计划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学生不得提前参加各学科合格考。选择考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时一并进行。
7.成绩呈现。合格考(含素质测试、实验〔作〕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选择考中,首选学科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再选学科成绩通过“同一学科,依据原始分高低进行排名、根据排名顺序划定排名等级;不同学科,排名等级相同赋分范围相同;同一等级原始分等比例转换”的办法转换后,以等级转换分形式呈现。选择考成绩当年有效。
(二)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完善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主要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 艺术 素养、社会实践5个方面内容。
2.规范评价程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工作 依托网络平台进行管理,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高中学校具体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写实记录 成长 过程,在整理遴选、公示确认、审核签字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确保材料真实可用。
3.强化评价使用。高等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自身办学特色,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作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三)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1.统一高考招生改革。
全国统一考试和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考生选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招生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条件要求。高校根据考生的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考试科目。自2021年起,6月份全国统一考试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学科,不分文理科。
(2)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在每年6月份全国统一考试时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外语实行“一年两考”,外语听力采用 计算机 考试方式进行。
(3)成绩构成。自2021年起,考生的普通高校录取总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科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科选择考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考每门学科原始分分值均为100分,其中,首选学科成绩以原始分计入高等学校录取总成绩、再选学科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每门满分仍为100分)计入高等学校录取总成绩,总分300分。
(4)选考要求。普通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我市的有关要求以及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学科中,分招生专业(或专业类)科学合理提出考生报考专业(类)的首选学科和再选学科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5)录取方式。自2021年起,普通高校统一高考招生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分本、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考生 志愿 由“专业(类)+院校”组成,采取1所院校1个招生专业(类)为1个志愿,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积极探索“一档多投”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模式。
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办法,将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相对分开,把“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作为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的主渠道。针对普通高中 毕业生 实行“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试招生评价方式;针对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综合理论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招生评价方式。积极完善中职、高职联合招收初中毕业生贯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机制;发挥市属转型发展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各自优势,联合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通过专科、本科贯通分段培养方式培养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根据国家规定,实施特殊人才免试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制度。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安排在每年春季进行。
高考改革是分省分批次进行的,最早开始改革的省市是上海和浙江,开始时间为2014年,各省市区改革时间如下:
1、第一批改革:选择在上海和浙江进行,时间是从2014年开始。也就是说,2017年这两个地区的考生已经完成第一次新高考。
2、第二批改革:已经于2017年9月,在北京、山东、天津、海南四个省市启动。也就是说,2020年高考时,上述4个省市的考生也已经进行了新高考。
第一批、第二批改革省份采用的主要为3+3模式,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目,没有限定必选物理和历史。
3、第三批改革: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已经发布本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1年参加新高考。
8个省份的方案,与我国高考改革最初的总体方案原则上是一致的,但是又进行了一些变化,由“3+3”变为“3+1+2”模式,其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但是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其中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为什么物理历史必选一个: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以及相关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历史学科在人文社科类专业中也占据着同样重要的位置。
4、第四批改革:第四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7个,分别为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均采用“3+1+2”模式,此前已有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第三批新高考改革的8省市采取3+1+2模式。
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将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4年首届新高考。
2023年实行新高考的省份有广东、重庆、浙江、上海、北京、天津、江苏、甘肃、吉林、福建、山东、海南、河北、内蒙古、四川、江西、贵州、山西、河南、辽宁、湖北、湖南、黑龙江、安徽、广西、陕西、云南、宁夏、青海。
高考改革采取“3+1+2”模式,“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
“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
第一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是浙江、上海2省市,高考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
第二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是山东、北京、天津、海南4省市,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
第三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是湖南、河北、福建、辽宁、广东、江苏、湖北、重庆8省市,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第四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江西、黑龙江、贵州、甘肃、安徽、吉林、广西7省份,2024年是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
第五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云南、山西、内蒙古、河南、宁夏、陕西、四川、青海8省份,2025年是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高考改革的优劣势:
优势:可以保证教育的公平性,可以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性,可以将他们的优势最大的发挥出来,完善了多年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术能力测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学生提供两次修读同一科目的机会。
劣势:学生所选择的学科是会直接影响都高考的成绩,所以选科的时候需要谨慎。尤其是像一些吃亏的学科组合是绝对不可以选择,在毕业后很容易影响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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