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细则已公告,小编已将各个院校复试信息整理好了,复试的重要性的可想而知,你还在为了复试相关信息而愁吗只要复试成功,就可以成为浙江财经大学的一员啦,想想都激动,下面一起跟随小编来看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细则吧:
一、工作原则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学院党委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全面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笔试与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笔试与面试。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工作职责 学院负责具体实施调剂和复试工作,确保录取工作质量。主要职责如下: 1.复试生源调剂。 2.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3.复试体检、外校调剂生源网上确认工作。 4.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5.发放调档函。 四、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需具有本科学历或为应届本科毕业生。 2.考生初试成绩应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和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各专业复试要求详见各学院网站通知)。 3.调剂原则上在学科门类内部进行,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的一级学科相同优先。 4.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未参加数学统考的考生不得调入我校招生目录中需参加数三统考的专业,参加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语种一致。 6.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学术型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会计专业,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3个专业。 8.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也可以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执行。 五、复试工作 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0%—140%。 (一)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资格审查内容 复试前,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除本校(含东方)应届生外,其他考生须提供《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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