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继续设立“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
专项考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江西省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退役士兵:2009年以后退役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江西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的退役士兵。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实施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招生高校及计划安排按照同专业高校推荐考生录取比例上浮10%确定,上浮后录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执行。
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10个百分点。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6号)精神,我省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高职升学(专升本)专项计划”,按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安排适量高职升学(专升本)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
根据省招委办《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工作的函》的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招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1个院校志愿,在报考院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照顾分数不顺延。
2021年云南专升本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建档立卡户考生(以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省教育厅扶贫办比对数据为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①2020年湖北专升本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建档立卡专项计划。举办高校根据录取规则,按建档立卡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
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专升本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统考成绩划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退役士兵单列招生计划、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单独划线。
统考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专升本报名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专升本志愿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志愿、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志愿和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含职业教育本科)。符合专项计划和单列计划的考生,在相应志愿栏填报志愿。
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和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考生,还可填报相应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含职业教育本科)。
考生每段志愿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
我省2020年启动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纳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总体工作框架统筹安排,按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单列适量专升本招生计划,对招收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进行单独录取。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开设家庭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按时入学,上得起学,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各选拔本科院校通过增量计划,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20%。选拔本科院校要督促选送院校严格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拟录取名单应在选拔本科院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选拔本科院校于6月18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相关电子录取信息。信息数据填报成功,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各选拔本科院校以正式公函形式将录取名册纸质版(一式两份,盖骑缝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后由录取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学生的录取手续。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生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划定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独划线。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
(2)贵州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贵州省扶贫办系统数据为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建档立卡申请条件
(具体已所在省份政策为准)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所在市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所在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2021年山东专升本考试政策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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