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手上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考研招生专业书目来看
我只查到民法的
811 民法学
1、《民法学》,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2月印刷(或以后各版本)。
2、《物权法原理》,李石山、汪安亚、唐义虎主编梁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合同法学》,陈小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4、参阅近三年来法学核心期刊上的民商法论文。
你再在网上查查它的考试科目,结合指定书目买吧
录取的话,相信我,管着中部大部分法律生的这所院校不是轻易就能考的,但也比法大好考。
至于外校歧视我觉得你要这样看:学校为了保护自己的学生就业率和升学率,一定的保护主义都是有的。但是完全可以用实力打破。你要比他们所有的本校生都给力,哪还管这些?
而且老师看到自己的学生或者听过自己课的学生来面试当然孙脊会笑啦,而这时你在考官面前扭扭捏捏支则渣渗支吾吾当然分就低。
所以歧视是没有的,而且名校不会过分的实行学校保护主义的,关键还是面试分的差异。总之,因为暗箱没考到研的几率还是低的。非要具体点分析的话,你可以查查每年它们调剂的、复试录取比例、因为英语等因素刷下的人数、招生额是否满或不够等等(如果你弄得到这么全的资料的话= =)
总之,实力才是所有,内因决定一切。
313综合课(法理学、刑法、民法)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法》,高铭暄、马克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法》,魏振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314综合课(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
《民法》,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商法学》,施天涛著,法律出版社
315综合课(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宪法学》,周叶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法制史》,曾宪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415专业基础课(宪法、行政法穗宽神、行政诉讼法)
《宪法》,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现代行政法原巧睁理》,熊文钊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行政诉讼法学》,胡建淼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416经济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
《经济法》,杨紫煊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国际经济法》(第二版),余劲松、吴志攀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差不多就这些书,都是最新版就对了~ 民大基本都用的是红皮的,就是北大和高教合出的那套,法理学建议用本校张俊杰老师主编的《法理学案例教程》,我们考试的时候基本是这些,不过据说复试的时候不是这个书上的……不过没关系哈,你考的不是刑法吗~刑法的老师都很棒,真的非常的优秀,上面的是我看到别人写的,应该是考研复试用书,不过初试阶段也就这些书了~另外,民大初试就六门,复习六本书就足够了,根据每猜亏年的科目自行选择。 祝考研顺利~
一、宪法
王磊《宪法的司法化》《选择宪法》
周叶中《宪法》(第二版)
肖蔚云《宪法学概论》(2008版)
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二版)(该书非专业课考生可挑重点看)
《宪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用于补充拓展)
二、行政法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版)。该书前十章为姜教授所撰写,重点关注。
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第二版)关注该书行政行为及行政许可法部分。
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自考版)(2008版)与前述之行政法学教材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大的出入,可择一而看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08自考版)与前述第一本教材作者阵营基本一致,内容很多是相同的,但该书补充了最新的立法,可以相互补充使用
三穗兄、刑法
陈兴良教授
1、《刑法适用总论》(上、下卷)(第二版)。可只看上卷。较之于教材较为深入,较之于专著又比较浅显,因此难度很适合于考研用书的标准。
2、《规范刑法学》。重点关注总论及分论重点罪名。鉴于刑法诸多最新修正案,需要予以补充最新的司法解释。
3、《刑法学的现代展开》。刑法专业课必备,非专业课可适当拓展。
双杨《中国刑法论》(第四版)可只看总论部分
马克昌《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该书体系清晰,层次分明,亦可作参考用书。
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专业课考生必备。非专业课若有兴趣可了解拓展。
另外,刑法专业课考生除以上用书,另外推荐以下用书:
陈兴良 《本体刑法学》陈兴良文集系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共同犯罪论》(第二版)(该书系陈教授博士论文,鉴于共同犯罪在刑法学中的重要地位,被西方学者称为“刑法学中的绝望与黑暗之山”,可予以拓展)
梁根林 《合理组织对犯罪的反应》(论文集)
马克昌 《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外国刑法原理》或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建议专业课考生对刑法发展历史尤其是西方刑法学说有所了解)
储槐植 相关论文 学有余力的同学可参考其《美国刑法》
高明瑄等著《刑法专论》(研究生用书)
北大刑法其他教授的论文
另外建议专业课考生若有余力可阅读我国台湾地区韩忠谟《刑法原理》、陈朴生《刑法专题研究》、许玉秀《当代刑法思潮》等。
四、刑事诉讼法
汪建成《刑事诉讼法概论》《理想与现实——刑事证据理论的新探索》《冲突与平衡——刑事程序理论的新视角》
陈瑞华 《刑事诉讼的基本问题》(第二版)《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第二版)《看得见的正义》《刑事审判原理》(第二版)
陈光中 《刑事诉讼法》(第二版)(汪建成、陈瑞华教授参编)
另外,刑事诉讼法需要关注老师最新论文
五、民法
魏振瀛《民法》(第三版)
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第三版)
龙卫球《民法总论》(第二版)
梁慧星 《民法总论》
李永军《民法总论》 《合同法总论》
刘凯湘《民法总论》(第二版)
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第四版)或者陈华彬《物权法》(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版)(总论部分)
崔建远《合同法》(第四版)
韩世远《合同法总论》(第二版)
张新宝或王利明《侵权行为法》
王轶 《物权变动论》
另外,人大王利明教授的民法系列专著也可参考补充。
建议阅读王泽鉴民法总则、民法物权(总论),言简意赅,简明扼要,微言大义,体系明了,有助于加深理解。
六、民事诉讼法
潘剑锋《民事诉讼原理》
刘家兴、潘剑锋《民事诉讼法学》(2008版)
江伟《民事诉讼法》(第三版)
专业课信息部分: 1 因为北大法学院对于法学硕士没有指定的参考书,所以在此我向大家推荐一些参考书目。 A 卷部分: 宪法 : 《宪法学》,北大出版社,魏定仁等著,第二版 《宪法》,高教北大版,周叶中主编,第二版 《宪法的司法化》《选择宪法》王磊 《宪法学导论》张千帆。 我推荐周叶中的《宪法》,知识体系非常好。答题模式也可参照此书。如果有空,应该看一看《宪法学导论》,伏渗但这本书比较难。 行政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大高教版,姜明安主编,第二版 我看的是这本书,但是并不觉得特别好,据说猜厅袭姜老师有本自考教材很好。 刑诉: 《刑事诉讼法学概论》北大版,汪建成著 《看得见的正义》或者《问题与主义之间》陈瑞华老师的书 刑法 《中国刑法论》北大版第三版,双杨著,郭自力老师参与修订。 《刑法案例教程》,中国法制出版社,陈兴良著 国际法 《国际法》人大版远程教育系列,白桂梅,朱丽江主编。 白 老师去年有出新书,应该关注一下。 B 卷 法理 《法理学》北大版远程教育系列,周旺生著。 《法理探索》周旺生著(有时间翻一翻) 经济法 《经济法学》北大版,张守文主编(必看) 《经济法》杨紫煊,北大高教版第 2 版,反垄断部分这本书稍好 《企业与公司法》北大版,甘培忠著,第四版 《财政税收法》,法律出版社,刘剑文主编,第三版 《经济法理论的重构》,人民出版社,张守文著 《税法基础理论》,北大版,刘剑文,熊伟著 《金融法概论》北大版,吴志攀 民诉 《民事诉讼原理》北大版,潘剑峰著 民法: 《民法》北大高教版,魏振瀛主编 一套九五计划蓝绿皮的民法教材,梁慧星《民法总论》,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张广兴《债法》 国经: 《国际经济法》北大高教版第二版,余劲松,吴志攀主编 邵景春的远程教育的内部教材《国际经济法》 还可以拿王传丽的教材做参考,任选。 2 资料的选择: 凯程的《内部冲刺百题》无论是答题方法还是押题方面都很好。 在上北大英华的辅导班时,陈永生老师(刑诉)给总结了一些专题,非常好,有机会可以把这个笔记复印一下。 《北大法学考研十门核心课》,为北大的研究生总结,内容有好有坏,经济法,国际经经济法,民法这些内容过多的科目,看这个笔记可以省比较多的时间。 如果民法能找到王轶老师的课堂笔记,也非常不错。 国际经济法王慧老师的讲课录音。 3 关于辅导班: 辅导班在暑假的个人经历中已经提及。主要有两个,北大英华和凯程。北大英华更重基础,持续时间较长,如果基础好的同学可不必参加。 凯程的应试性针对性很强,在大家知识掌握程度相同时,参加这个辅导班容易让你胜出。我参加凯程的真题讲解班,我从中学到的最重要的是答题方法,老师也讲了些复习策略,很有启迪性。 我还参加了凯程的百题冲刺班,百题冲刺讲义,我个人认为非常的好,在最后一个星期里,我把凯程的百题冲刺班讲义认真地看了三遍,并且把其中所列的自己不是很熟悉的知识点又查漏补缺,非常幸运的,这本讲义押中了好多题。尤其今年的 A 卷部分,本来是比较难的,但刑诉部分刑法部分还有国际法等本分均有押中题目,我便顺利通过初试。 4 复习方法: 主要注意三点: ( 1 )北大的书目多,看书不能看得过细过慢,要先从宏观上对整个学科的体系脉络有个很好的把握,然后仔细的看每年的重点,深入理解。我认为应该至少把知识看 4 遍。 ( 2 ) 我比较喜欢框架性记忆。。比如经济法总论部分,框架性非常明显,如果在记忆时画出框架图,有个整体框架在脑子里,答题的思路就非常清晰。尤其是在答“某某的体系”这一类体型时,作用尤为明显。民法的重点我也会整理成一个个专题,(内容不用特别详尽,有框架即可)按照考试时的答题模式整理,有助于最后的记忆。 ( 3 )反复研究历年真题,找出重点和出题规律。 小结: 考研这一路走来,我认为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是信心和毅力。在这一路,选择北大,尤其是跨专业,也有人说过我考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自己总是一笑了之,既然做了决定,这些话对自己毫无意义。在这一路,有很多人中途放弃了考研,他们不是不聪明,而是没有毅力。一些人虽然参加了考研,但成绩不理想,我想,在复习中珍惜时间非常重要,决定去考却不努力,只是浪费时间。而在考研中还想找工作想出国更是不可取,我们的能力与精力都是有限的,努力做好一件事,成功地可能性才会更大。 对于有些人一开始就准备考两年的,我也奉劝大家先放弃这个念头,我们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其一次成功,人有退路有借口,有时就会松懈,破釜沉舟,一举中的在我看来最可取。 在考研期间的心态调整也很重要,我们要放松自己的心情,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光紧张是没有用的,倒不如快快乐乐的准备考研。
南大的经济法蛮好的 正在冲刺国际重点学科 学校也比较关照 但是 经济法是一个比较热悄盯门的专业 你想考的话 就赶紧下决心 加油正运销
具体,比如参考书,分数举游线,导师等等 可以上南大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的‘
祝好!
313综合课(法理学、刑法、民法)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燃扒社2005年第2版
《刑法》,高铭暄、马克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民法》,魏振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14综合课(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
《民法》,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商法学》,施天涛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15综合课(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宪法学》,周叶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中国法制史》,曾宪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415专业基础课(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宪法》,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现代行政法原理》,熊文钊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2版
《行政诉讼法学》,胡建淼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416经济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
《经济法》,杨紫煊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数段灶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国际经济法》(第二版),余劲松、吴志攀主编,北京大学薯扮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417专业基础课(民族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教程》,杨侯第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中国民族法学》,吴宗金主编,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⑴ 教育政策与法规
《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学大纲学 时:36学时 学 分:2学分理论学时: 30 讨论学时:6学时适用专业:教育学专业 大纲执笔人:李宜江 大纲审定人:周兴国一、 说明(一)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教育政策与法规》主要是为教育学本科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选修课程。该门课程是以教育学、法学理论等为基础,综合研究教育政策与法律现象,是教育学和法学之间的边缘学科。本门课程设置的总目标是,使学习者信搜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比较全面和比较系统地掌握我国当前的教育政策和有关教育法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法律制度,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法律观提供知识和材料,使学习者了解如何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立足于培养学生的问题认知和分析的能力,课程教学应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法条介绍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学习与研究相结合。
(三)课程教学改革 突出课堂讲授,案例分析与课堂讨论相结合。
二、本文(一) 课程理论教学第一章 教育法概述(3学时)1、教学内容 第一节 法的性质法律的概念及特征。法的价值目标。法的部门与教育法的归属第二节 教育法的涵义教育法的含义。教育法的特点第三节 教育法的体系教育法的体系。教育法的作用。教育法的局限性。第四节 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关系的涵义。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2、教学重点、难点:重点是教育法内涵的分析。难点是教育法律关系的运动形式。
3、思考题:
(1)简述教育法的含义及特点?(2)简述教育法的作用及其局限性?(3)论述教育法的体系?(4)试分析教育法律关系的具体内涵? 第二章 教育法的价值(3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 教育法价值的涵义价值。教育法的价值。第二节 教育法的社会价值教育法的政治价值。教育法的经济价值。滑腊历教育法的文化价值。教育法的秩序价值。第三节 教育法的个体价值教育法的正义价值。教育法的平等价值。教育法的自由价值2、教学重点、难点:重点是教育法价值的涵义; 难点是教育法的个体价值。
3、思考题:
(1)简述教育法的含义及特点?(2)简述教育法的作用及其局限性?(3)论述教育法的体系?(4)试分析教育法律关系的具体内涵? 第三章 学校(3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 学校的法律地位概述学校。学校的法律地位。学校的设置。第二节 学校的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第三节 学校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第四节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学校内部领导体制。学校内部组织机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2、教学重点、难点: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的内涵和辩证关系。
3、思考题:
(1)简述学校的法律地位?(2)简述学校的权利和义务?(3)试分析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 第四章 教师(6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 教师的界定教师是承担教书育人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的成长过程是一个专业化的过程。第二节 教师的法律地位对我国教师法律地位的认识。我国教师法律地位的确定。教师法律地位主要通过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体现出来。第三节 教师的权利教师权利的内涵。教师的基本权利。教师权利的保障机制。第四节 教师的义务教师义务的内涵。教师应履行的义务第五节 国家教师制度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聘任制度2、教学重点、难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局旦涵及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
3、思考题(1)《教师法》的特点有哪些?(2)试述教师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3)试述教师资格取得的条件。
(4)试述《教师法》关于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4、课堂讨论教师侵犯学生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和身体健康权的相关案例分析讨论。 第五章 学生(6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 学生法律地位的确定学生的概念。学生法律主体地位的演变与确立。第二节 学生的权利学生权利的涵义。学生的基本权利。一些特殊学生群体享有的特殊教育权利。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学生权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学生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其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规定2、教学重点、难点: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的内涵及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
3、思考题:
(1)简述学生的权利和义务?(2)试分析学生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4、课堂讨论涉及学生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案例分析讨论。 第六章 教育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3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 教育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概述。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二节 教育法律救济法律救济的定义。法律救济的主要制度。第三节 学校事故及其法律责任承担学校事故概述。学校事故类型与责任承担例举。
2、教学重点、难点:学校事故及其法律责任承担分析。
3、思考题(1)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其构成要件及其免责的条件是什么?(2)教育法律救济的主要制度有哪些?(3)什么是学校事故?学校事故的法律责任应如何认定?(4)学校事故在哪些条件下可以免责?(5)学校事故可以分为几类?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章 教育政策概述(3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 教育政策涵义教育政策的概念界定。 第二节 教育政策分类 元政策、基本政策、具体政策。各级教育政策:学前教育政策、初等教育政策、中等教育政策、高等教育 。鼓励性政策、限制性政策。 第三节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的联系。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区别。
2、教学重点、难点:重点是教育政策的涵义;难点是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的联系和区别。
3、思考题:
(1)简述教育政策的含义?(2)简述教育政策的分类?(3)试分析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第八章 教育政策制定与执行(3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 教育政策的制定影响教育政策制定的因素:环境因素、政策制定者的因素和制定体制、机构的因素。教育政策制定的步骤:即问题的识别、问题进入议事日程、政策目标的确认、政策方案的设计和选择、政策的合法化。第二节 教育政策的执行教育政策执行的基本步骤。影响教育政策执行的因素。教育政策执行偏差及其纠正。
2、教学重点、难点:影响教育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因素。
3、思考题:
(1)简述影响教育政策制定的因素?(2)简述影响教育政策执行的因素?(3)论述教育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及其纠正?(4)试分析教育问题进入 议事日程的条件? 第九章 学校、教师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举例(6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 学校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举例涉及学校管理工作的案例。涉及学校权利保护的案例。有关学校意外事故的案例第二节 教师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举例涉及学生受教育权的案例。涉及体罚学生和损害学生人格尊严的案例。涉及学生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例2、教学重点、难点:教师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举例。
3、思考题或讨论题:
(1)精选一至两个学校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案例要求分析(2)精选一至两个教师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案例要求分析 附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五、《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六、《 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七、《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八、《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二) 本课程考核方式本课程采用平时听课记录、查阅读书笔记、对课堂讨论的参与及论文等方式进行考核。
三、教学参考书目1、公丕祥,《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
2、劳凯声,《教育法学》,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版。
3、郑良信,《教育法学通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4、张乐天,《教育法规导读》(修订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第2版。
5、邓建华 蒋先福,《教育法学基础》,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6、褚宏启,《中小学法律问题分析》(理论篇),红旗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
7、褚宏启,《中小学法律问题分析》(案例篇),红旗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
8、杜侦, 《依法治教案例评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第一版。
9、张乐天,《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论与实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第一版。10、吴志宏等,《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第一版。11、劳凯声,《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1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12、劳凯声,《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2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第一版。13、袁振国,《论中国教育政策的转变——对我国重点中学平等与效益的个案研究》,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7月第一版。14、Dan E Inbar等著,史明洁等译,《教育政策基础》,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3月第一版。15、袁振国,《中国教育政策评论(2000)》,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8月第一版。16、袁振国,《中国教育政策评论(2004)》,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17、教育部法制办公室编,《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汇编(2004年版)》,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10月第一版。18、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重排本。19、魏振瀛,《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9月第一版。
⑵ 教育政策与法规案例分析
1不合法,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2
1、学校执行教育方针。 同志指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学校该如何落实三个“面向”的教育方针?这就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即通过科学的教育方法,充分发掘受教育者的天赋条件,提高受教育者的各种素质水平,从而使其得到全面,充分,协调的发展。一般认为,素质教育中的素质包括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个方面。然而,目前,许多学校说一套,做一套,并未真正领会和全面贯彻这一教育方针,其教育往往只注重智育即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教育,而忽视其他素质的培养,特别是偏废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课的基础教育。虽然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的教育,又增加了介绍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常识的课程,但在具体的执行中,许多学校却不以为然,还是将其视为“副课”,不但没有专门的授课教师,而且其占有的课时还往往被挪作它用,成为语文,数学,外语等主课争相挤占的时间。这样的结果导致一些青少年对法律,道德这些行为规范缺乏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未能树立起正确的全面的法律观和道德观。可见,青少年对法律认知的混沌状态和思想品德的懵懂,幼稚状态,使得对他们加强法制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显得相当迫切,这要求有关学校必须全面,认真落实三个“面向”的教育方针,努力推行素质教育,重视法制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教育。
2、教师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学校老师一般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但确有一些老师欠缺较好的法律意识,他们在教育,管理学生时,只顾一味严厉,而不顾及学生感受,方法简单,行为粗暴,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可否认,我们绝大部分老师已尽到了关心爱护,教育学生的职责,但也不能忽视,仍有少数老师固守古代那种家长式的野蛮教育方式,他们以成绩论英雄,歧视“差等生”,“劣等生”,教师的这种行为导致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一方面,它使后进生感受不到做人的尊严,体会不到集体的温暖,从而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最终滑入犯罪。 随着人类物质文明程度的日益发达,人们相互间交往的手段和传媒也愈加现代化,世界经济全球化“地球村”拉近了不同国度,不同民族的距离,但人们不能比以往更加珍惜和保留只属于自己内心世界安宁和相对隔离纷繁世界的宁静居所环境。世界各国对隐私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各国法律保护隐私权的规定也朝统一化方向发展。我国隐私权法律保护问题日趋凸现,在民法领域里构建隐私权保护制度具有十分必要的现实性和迫切性。
总之,学生的学业成绩属于个人隐私,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由于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家长和教师知情的一种特殊的个人隐私,且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同时在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法律关系中,学生处于弱者地位,学生学业成绩的隐私权很容易被侵犯,如果教师采取张榜排队等方式侵犯学生的学业成绩隐私权,不仅伤害了学生自尊心和人格尊严,而且对被害者心灵的伤害会影响一生,为此,一方面,教师要增强守法意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侵犯学生学业成绩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发生,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学生也要知法懂法,增强 意识,学会运用申诉等法律救济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敦促学校教师充分认识和尊重学生学业成绩的隐私权,自觉履行其义务。
⑶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有哪些区别
教育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是法律,位阶绝对高于政策。我国的《教育法》是基本法,是由全国制定的,位阶仅次于宪法与刑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相同,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教育政策的制定主体就可能不同了,有可能是国务院,也有可能是国务院所属部门如教育部,也有可能是省市县各级 或其工作部门。效力绝对低于教育法,而且内容不得与教育法相抵触,否则可以不予适用乃至于撤销。适用范围也因其制定主体而各不相同,如国务院的当然全国使用,但是省市县的则只在本辖区内适用。
⑷ 教育政策法规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规测试试题(一)
一、选择题
1、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 _____ 年义务教育制度。 A九 B十C十一 D十二 ( A )
2、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_____ 。 ( C )
A学费 B杂费 C学费、杂费 D学费、杂费、住宿费
3、义务教育实行_____领导,_____ 统筹规划实施,_____为主管理的体制。 ( A )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县级人民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市级人民 ;县级人民 。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市级人民 。
D国务院;市级人民 ;县级人民 。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 _____ 批准。 ( D )
A学校 B市级人民 或者县级人民 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 或者乡镇人民 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 或者县级人民 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 _____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 B )
A相当于 B不低于 C略高于 D略低于
6、县级人民 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_____ ,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 B沟通和合作
C培训和流动 D交流和互访 ( C )
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 _____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 D )
A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B团队合作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C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
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_____ 津贴。 ( C )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过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 _____ 予以保障。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人民 ( D )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_____ ,制定本法。 ( A )
A宪法和教育法 B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C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判断题(共5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每题2分,共10分)
1、学校应把智育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生成绩的提高。( × )
2、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 )
3、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任何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招收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4、地方各级人民 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 )
5、适龄儿童年、少年免试入学。( √ )
三、填空题(共15题,每空1分,共20分)
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情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_平等__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适龄儿童、少年的_父母其他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_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上地方人民政、国务院和县级以府_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县级以上人民 教育行政部门_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5、人民 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6、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 或者人民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
7、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 的学校(班)。
8、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 _残疾适龄儿童、少年____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根据需要,为具有 _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_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年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10、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_批评教育____ ,不得__开除___。
11、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__平等__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 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实际发展。
12、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_启发式_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3、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 微利 原则确定基准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
14、国家鼓励教科书 循环使用。
15、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本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 或者县级人民 教育。行政部门给予 批评教育_,责令限期改正。
四、简答题(共2题,每题10分,共20分)
1、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江苏省教育厅颁布了十项措施,请写出其内容。
答:①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各级教育部门要科学全面地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工作,不得给学校、教师下达升学率指标。
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不得增加周活动总量。
③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每天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
④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一、二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地15小时以内。保证小学生每天有9小时以上、初中生9小时的睡眠时间。
⑤不得利用假期补课。除初三学生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利用周六半天时间补课,其余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不得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寒暑假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⑥禁止违规办班。小学、初中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实验班等,更不得以举办这类班为名进行招生和升学考试。 ⑦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期只进行一次期末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学科考试次数不超过二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小学生学业成绩实行等级制。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市、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区域性学科统考统测。
⑧规范招生考试。坚持小学毕业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除外语学校可适当进行口试外,所有小学、初中入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
⑨加强学生用书管理。各地和学校不得统一组织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不得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 ⑩严格控制竞赛项目。继续对各类竞赛、读书、评奖等活动实行归口管理。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种竞赛活动。
2、《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明确提出了师德建设的具体要求,请简要谈谈其内容。
答:教育教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搞有偿家教。
五、论述题(共2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试论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的意义
这款规定标志着我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时代已经来临。“免费”成为新《义务教育法》最大的一个亮点。推行免费义务教育是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上得起学,不会因贫辍学,使义务教育更加名副其实。
2、试分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学生的原因。
《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开除学生,是由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不能因为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就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这一点上,义务教育同非义务教育有所不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果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可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分。
⑸ 论述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联系: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是将教育政策具体化。
区别:教育法律、法规是任何政党或集团组织无论执政与否,都可制定的,而教育法律只有统治阶级才能制定。实施的手段不同,政策是通过学习,教育实施的,而法律是通过国家强制力实施的。
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教育法规有关教育方面的法令,条例,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所以,我认为教育法律、法规往往是把行之有效的教育政策规范化,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
所谓教育政策“缺席”是指,在特定时空下需要教育政策来进行管理的事务或活动没有相应的政策来规范和引导。我们的教育政策往往都是应付式的,常常是等教育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才考虑政策制定。一方面,问题从潜隐到显现、从轻微到严重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另一方面,即使政策制定后,从颁布到实行、从实行到起效也存在时滞问题。这个从无到有、从存在到有效的过程中,政策都是“缺席”的。
需要指出的是,教育政策的不均衡现象不仅仅表现为教育政策的供给不足。有的时候,政策过多、过剩也是一个问题,同样会扰乱或限制教育实践的良性发展。
特性
内容具有多层次性、广泛性、调整对象的多样性、法律后果的特殊性。
另解
教育法规作为一门课程,是我国各级师范院校,师范类考生的必修课程之一。《教育法规》与《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德育》一起被视为师范生最重要的四门基础课程。
⑹ 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的区别有
教育法律,即
一、制定主体不同
1、教育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
2、教育政策:教育政策的制定既可以是政党组织,也可以是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
二、执行方式不同
1、教育法律: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2、教育政策:教育政策的执行方式主要是倚靠党政力量或党的纪律,运用号召、宣传、教育、解释、动员等方法贯彻落实,其强制力是有限的。
三、规范效力不同
1、教育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有关社会成员和行政人员都必须遵守执行。由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教育政策:政党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规范效力则只对政党组织及其党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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