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华东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4-11-24 13:18:01  阅读 700  评论 0

摘要:2023年华东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华东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双一

2023年华东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华东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高校。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是我校有着鲜明办学特色的学院之一。

2023年华东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院设有工业设计系、艺术设计系、景观规划设计系和传媒系4个专业科系,并相应建立了艺术与设计研究所、广告与品牌文化研究所、居住形态与城市文化研究所、旅游规划与会展研究所、交互设计与服务创新研究所等多个专业研究机构。学院设有工业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风景园林、数字媒体艺术6个本科专业,并设有设计学、景观规划设计、艺术、工业设计工程、风景园林5个硕士授予点及工业设计博士授予点,已经建立了横跨工学和艺术学两大学科门类、包含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完整体系。

学院目前为国际艺术、设计与媒体院校联盟——Cumulus(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of Art, Design and Media)成员,在近年来多次获得红点奖、IF奖等国际设计大奖。同时,学院也是“上海市设计学IV类高峰学科”协同建设平台之一,并领衔产品与品牌创新设计方向。学院坚持“知行合一,远见未来;科艺融合,笃实创新”的办学理念,努力建设国内领先、亚洲一流、世界知名的设计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艺术类本科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每学年学费10000元。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00名,具体安排如下:

1.文理兼收类

上海

设计学类

招生专业类

科类

招生计划

浙江

安徽

山东

湖北

四川

云南

文理兼收

32

10

8

7

7

3

3

2.文理分开类

河南

理科

招生专业类

科类

招生计划

陕西

湖南

江苏

设计学类

文科

5

2

5(历史科目组合)

6(历史等科目类)

3

2

3(物理科目组合)

4(物理等科目类)

以上计划供参考,最终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报考对象

1、符合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报名条件。我校不另行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

2、无色弱、色盲。

四、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办按照本省份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其中我校在陕西艺术类招生安排在“艺术类本科B段(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在云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认可的成绩项和排序规则为“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录取原则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范围内,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美术、外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范围内,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各省份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美术、外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五、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组织机构

我校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在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七、联系方式与监督电话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校本科生招办),64253226(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ecust.edu.cn/

监督电话:021-64252688

八、本简章由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若与教育部或招生省份2023年相关规定不一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九、专业介绍:详见“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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