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2024-11-24 01:45:01  阅读 316  评论 0

摘要: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院获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已经公布。已经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同学请按照通知准备复试,以免耽误复试备考。下面就随研招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复试信息:一、复试原则复试本着科学、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院获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已经公布。已经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同学请按照通知准备复试,以免耽误复试备考。下面就随研招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复试信息:

一、复试原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本着科学、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择优录取。

二、复试分数线

专业

总分

政治/外国语

业务科1/业务课2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350

55

90

050202俄语语言文学

350

55

90

050204德语语言文学

350

55

90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50

55

90

055101英语笔译(全日制/非全日制)

350

55

90

本学院只允许第一志愿报考我学院、且初试成绩(含总分及单科)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拟招生名额

类型

专业

统考拟录取名额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1

050202俄语语言文学

1

050204德语语言文学

1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7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055101英语笔译(全日制)

18

055101英语笔译(非全日制)

150

四、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外国语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分党委书记和研究生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过程、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复试专家成员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聘任。

组长:向明友

副组长:史文军、董敏

成员:钱多秀、刘娜、彭予、李蒙、邢力、徐涛、吴晓樵、武晓霞、胥国红、李英

秘书:吴珊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外语口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结构,具体分为三部分:

(一)外文自我介绍、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考核,此部分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分,但作为面试重要参考依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外文短文现场阅读、翻译及就短文相关内容回答问题,此部分满分100分;

(三)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问答,此部分满分100分。

每生面试时间20分钟,复试总成绩为三部分分数之和,满分300分。

六、录取办法

1. 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根据各专业、各学习方式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拟录取;

2. 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即得分低于180分者),或者任一部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任一部分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 复试结果于3月25日在学院公告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七、时间安排

1. 签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3月24日(周五)上午9:00—12:00

地点:北航学院路校区主南401教室,届时将通知面试的具体分组、顺序、时间及地点。

2. 面试

时间:3月25日(周六)上午9:00—下午17:00

地点:北航学院路校区,具体地点以3月24日安排为准。

3. 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时间:3月25日(周六)下午18:00(暂定)

地点:待定

4. 领表

拟录取的考生领取政审表,非全日制英语笔译专业拟录取考生领取并签署相关协议。

时间:3月25日(周六)下午18:00(暂定)

地点:待定

八、资格审查

签到时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必须提交的全部材料如下:

1. 复试通知书(可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 应届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 往届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5. 专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专四证书,可提供六级证书及复印件)

6. 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北航校医院出具的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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