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坐落于“联合国人居奖”“世界美食之都”、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学院举办方——百年名校扬州大学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院培养特色鲜明,坚持“让我们一起有使命地成长”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产教学研用”深度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致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健全人格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一、学校名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二、招生代号:
1921
三、招生批次:普通批次 退役军人
四、招生计划及“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表: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数据为准
五、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2019年秋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六、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报名工作安排在2022年1月中下旬。具体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七、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2.2022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报考“专转本”的学生要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2022 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八所院校的八个专业。
3. 考试。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省控线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19日。
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考试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八、选拔规则
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
1.对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
2. 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按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3.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4.“专转本”录取结果经省教育厅审核和注册,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我校向推荐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办班地点、转入及学籍管理
1.“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安排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就读(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南路199号)。
2. 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本科三年级(2020级)学习。
3.“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新的班级进行教学,本科段正常学习年限为2年;“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十、收费与资助政策
1. 收费标准:2022年“专转本”学生按照价格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同我校2020级在校生标准收取(详见“四、招生计划及“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表)。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亦将告知具体收费标准。
2.奖助学金:学院现设有多种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近 700 万元。学院为考取研究生的学生专设“学恒”奖学金。学院还设有多种社会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近60万元。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超过 300 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方式获得帮助。
十一、学历学位与就业
1.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学习成绩合格,毕业时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毕业文凭、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2.“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二、监督和保证
1.学院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专转本”招生工作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等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2.学院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纪检监察组。
3.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对相关作弊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监督电话:0514-87993979。
十三、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glxy.yzu.edu.cn/
招生网址:http://glxy.yzu.edu.cn/zsw
通信地址: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邮编:225100
十四、本简章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江苏省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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