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2012硕士调剂复试工作通知

 2024-09-30 00:35:01  阅读 577  评论 0

摘要: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2硕士调剂、复试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教学〔2011〕16号)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将继续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2硕士调剂、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教学〔2011〕16号)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将继续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做好复试工作,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2012硕士调剂复试工作通知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各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担任组长,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将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已经复试过的免试推荐生不再进行)。

1.实行差额复试,生源较好专业原则上按 1 :

1.2 左右差额复试。

2.复试的基本要求:

(1)符合 2012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学院资格审查)。

(2)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12年一区硕士复试基本要求。

三、认真做好调剂工作

2012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先进行一志愿考生的学院、专业间调剂及复试工作,再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

1.一志愿专业间调剂:以专业为单位,考生在本专业未超额的情况下不得调剂到其他学院或专业。在本专业超额的情况下按1:1.2安排复试,多余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从高分到低分征求考生意见后调剂到本学院其他专业。同一专业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之间原则上不调剂。

2.校外调剂:校外调剂由研究生招生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操作。各学院需及时上报缺额信息。

校外调剂考生在报到当天参加由研究生处组织的统一笔试(综合素质笔试)。按统一笔试总分分专业淘汰一定比例的调剂考生,剩下按1:1.2调剂考生进入学院复试。淘汰的调剂考生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到其他有缺额专业复试。综合素质笔试:时间2小时,总分100分,采用标准化题型。内容涵盖:专业英语30%、文化知识30%、中医文化20%、逻辑判断20%。

调剂考生落实到具体学院及专业,由学院安排复试。

四、认真做好复试工作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 复试要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特别是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深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的要求;要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

1.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根据情况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 3 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2.各学院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培训,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3.各学院必须根据本通知有关精神,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和程序 ( 含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办法,各学院自主选定外语听力、口语能力测试的方法和形式 ) 、复试标准。于复试前报研究招生办向外公布。

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

复试成绩比例:专业英语听力10%、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10%、专业知识能力60%、综合素质能力20%。

4.各复试小组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外,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各学院须认真核对有效身份证;认真审查往届本科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考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原件(须在 2010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的成绩单。

6.各学院淘汰考生应是本专业总成绩最低的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成绩 65%+ 复试总成绩 35% ,创新性成果(省部级成果并为第一负责人)的考生另加 5 分。

7.学院招生导师需签订招生责任书,承担助研津贴100/月.人。

8.各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要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

五、录取工作:各学院在结束复试后按下达的计划数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办。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均录取为计划内,外校调剂考生按报到时间先后先录计划内,再录计划外。

研究生处

20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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