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绘画和书法的不同
绘画和书法的创作过程,书写创作和学习方式各有所异。绘画的画法一般都更加注重可塑造性和可修改性。即使这一笔失败了,但是并不致命,还有其他的画法可以修改和遮掩过去。被修改了很多次的油画《开国大典》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在书法同样的一笔失误与修改将带来不能想象的后果。如果一个笔画写的差了,会带来蝴蝶效应,导致这一个字几乎就是失败的。任何描作、钩填等做手脚的加工,都会让这个字变得更加奇怪。
2、绘画和书法的相同之处
书画同源便是两者的相同之处。有人认为绘画具有书法的因素、书法具有绘画的成分。甲骨文、金文与早期原始社会的大型壁画都有密切的联系。
原始壁画是中国汉字的前身,跟书法也有密切的联系。从壁画走向甲骨文的飞跃之中,就实现了在思维上的跳跃,壁画中种种具象转变为用抽象的线条组合成的笔画。这表明文字已经和绘画划清了一道界线。
一旦越过了这条界线,更为简单和抽象的艺术形式将复杂、具象的艺术形式的本质抽离出来以后,这个本质便不在受到原有的形式制约。但不可否认,绘画中蕴含的艺术境界和浓郁的艺术素养,与意境和涵养对于书法的创作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中国画与书法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是因为两者在其工具材料上的相同,特别是毛笔这一特殊的工具,其执笔、运笔的方法也是基本一致,而另一方面是关于用笔的要求,自古就以中锋为上的基本规范和理念,作为书法和中国画所秉持。所以唐代张彦远说“书画异名而同体”。书画自古就是相通,古人就有“书画同源”的说法。用石涛的话说是“其具两端,其功一体”。历史上一身兼书画二任者大有人在。有以书入画者,也有以画入书者,有以画名世者,也有以书名世者,所以就出现了画家的书法和书家的绘画。
在书法史上,画家书法也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简单一点说,从宋代的米黼开始,元代的赵孟頫,明代的沈周、文征明、董其昌,清代的石涛、八大、郑板桥、金农、赵之谦等,除了在绘画上的成就之外,他们在书法艺术上面也有特殊造诣,他们的书法在那个时代中也可谓独放异彩。以至于到了二十世纪,吴昌硕、齐白石、黄宾虹、潘天寿等大家也都是享有盛誉书法名家啊!他们书法方面的成就在他们绘画中都有明显的体现,因此说明书法给他们的绘画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相反,他们的书法又得益于在绘画形式美方面的启发,使书法所表现出不同于纯粹的书家的魅力。
画家书法比较有造诣者,常在书法形式中另辟蹊径,不断创造新的形式和语汇,个性鲜明,“艺术”意味突出。宋代的尚意书风,米黼最为典型。董其昌的山水画以淡取胜,又以其画之淡墨,运用于书,使其书法之墨法层次丰富,于笔法之外,从墨法上开创新路。八大堪称以书入画,以画入书的代表。他将书法和绘画两个方面相互渗透、相互联系,使其书法充满了画意,绘画增强了书法的意味。
书异乎画,遂使书得以确立。
首先,书法是较之绘画更加纯化的艺术,绘画(尤其具象绘画)的「形」测较为复杂和难于规范,书法之「形」却久已符号化,故有书高于画之说。这种纯化,是主观表现意识更加强烈的纯化,也是形的纯化,形式感的纯化。造字之初,虽有象形之意,但最终却以脱离客体之形似而独立,较之绘画(抽象绘画除外)具有更强的节律感和抽象性,为此不晓文意亦可获得美感。但也并不因之可以称书为纯抽象艺术。如果把书法纳入「图形莫善于画」的画学范围之内,它当然是抽象艺术,但这种假设的荒诞在于书法就是书法,书法是外于画的独立艺术。从书法自身而言,其「象」已不再是具象绘画所依赖的客观物象,而是经过规范化的汉字本身。尽管文字已经符号化,但书法符号的规定性远不及抽象绘画有新造符号的自由。与绘画比较,书法是抽象的,但它那规范化的符号又是有象可具的。如果它脱离了汉字字形垢约束,不再以字作为传情达意的媒介,书法艺术当然会演变为抽象艺术。而越出了书法的界域,也同时意味着书法自身的消亡。从事现代派书法实验的艺术家们,曾经抛却文意的完整性,以字作为符号拼合为有一定意味的作品,类似于现代派绘画,但仍可勉为归之于书法。还有一批书家,只取「象形」一义,把字还归为画,其结果只是书意的弱化和品格的退化。历史也将会留下一批书法家所作的抽象绘画,它可能在笔意上强于某些画家,但在整体上是否能与画家比肩也就很难说了。总之,我的意思是说,书法本已在抽象意识上纯于绘画,书法艺术主要将在其本体的意义上发挥自己的艺术优势,还归象形和抛弃字形的实验,或者是造字阶段的返祖,或者是超越书法而导致的书法消亡,都有可能造成一种书家绘画似的边缘艺术,但却分别从具象和抽象两个极端损害了书法自身的品格。
其二,书与画虽然都是笔墨的艺术,但书法更注重用笔,基本上是笔踪的艺术;而绘画则是笔墨兼具。正是在这种差异中显示出各自的优势,笔踪的运动使书法的律动感更加单纯和强烈,笔墨的变化又使书法难于达到绘画的丰富。故此,在书画的交往中,笔踪的意味给予绘画用笔以美学品格,使绘画在造型的过程中啬了书意的内涵;反之,画之墨色的丰富性也启发了书法家们灵活施墨的自由,甚至于对于清墨、宿墨、涨墨的参用。
如前所述,中国书画基本上是黑的造型,但书法表现得较为纯粹,而绘画则以黑色的笔墨为骨干,可以大量施之于丹青,甚而没骨设色,甚而金碧青绿。书法只有坚持认为自己在色彩上的单纯性(无论是施墨,还是施金)是高品位的表现,运用色纸时也应保持这种类如黑白的纯化,既可造成一种新的文化氛围,又不致流于花乱,才不会有舍本逐末、舍长就短之弊。
书与画都是二维的平面的视觉艺术,但绘画对于深度的表现远较书法明显,自西洋画影响中国画之后,对于形象的立体感即三维空间的表现更成为自觉的追求,不得不把平面构成的学问隐含于具象的形体背后。但书法符号的平面造型决定了它追求三度空间的局限,而为其在平面构成上施展自己的优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所以,古代书家和刻工们在雕镌碑铭、匾牌时对于三度空间的凹凸处理是极其慎重的。至于所谓「立体书法」纯系玩闹,「当立体书法」的实验者将点、划在平面上的笔顺和虚实关系强行立体化、雕塑化时,即丧失了书法自身的规律,也不合于雕塑美的规律,是不懂艺术规律的聪明人干了件笨事。
书画都是艺术创作都存在一个创作动机或创作冲动、创作契机的问题,即怎样进行艺术思维,怎样作到「意在笔先」的问题。作为画家,一个真诚地从事艺术创作而并非出于迎合的艺术家,其创作冲动来源于对客观生活的深刻体验、独特感受和内心由衷的表现欲望。应命之作不是没有,以诗意作命题画,甚至为诗文作插图亦未尝不可,但应命之作是否成功仍取决于画家的主观意识最终能否与客观要求相共鸣、相契合,甚至于为了达到这种契合补行生活的体验,因此,优秀的绘画创作都源自画家真诚的内心,都是「外师造化,中得心源」之作,故能达于心手相忘之境。伟大的书法家在这一点上与伟大的画家是一致的。王羲之的《兰亭序》,颜真卿的《祭侄文稿》,怀素的《自叙帖》之所以作到书意与文情俱佳,就因为它们都是「心画」,书意伴文情而来,都是真诚的流露,自然的流露。但书意缘文意而生,书意对文意的特殊依附却造成了书法思维程序与绘画思维程序上的区别,以致造成当今的书家大多以前人的文词作为创作题材的现象。不否认今人与古人会有精神的同构或共振,但也毋庸回避众多书家少文寡情不得不爷赖他人文词句话的尴尬。不否认书写前人文词可以有极好的书法作品产生,但也不否认这种创作状态的被动性,今日的书家和往日的文词之间的隔膜对于艺术表现带来的心理障碍,对「心画」意识的弱化。正因为书意与文意的特殊联系形成了书与画在创作契机上的不同,而寄希望于今日书坛的才子们,不仅在书写的技巧、书意的发挥上有所突破,不仅能够以古人文意为载体并赋予现代的表现,而且在文思上多一些自己的辞章,时代的辞章,在参与现代生活的实践中,在自然的陶赏中激活自己的情感,时代的新声,激活自家的文思,方能进一步使书法艺术在文意与书意的统一中强化现代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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