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2017年金融硕士(MF)研究生复试方案

 2024-11-22 13:48:01  阅读 918  评论 0

摘要:据华东理工大学研究院获悉,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2017年金融硕士(MF)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已经公布。已经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同学请按照通知准备复试,以免耽误复试备考。下面就随研招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复试信息:根据《教育部201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

据华东理工大学研究院获悉,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2017年金融硕士(MF)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已经公布。已经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同学请按照通知准备复试,以免耽误复试备考。下面就随研招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复试信息:

根据《教育部201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2017年金融硕士(MF)研究生复试方案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源质量保证的主要环节,商学院2017年金融硕士(MF)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及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及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加强管理,使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三个面试专家小组(以下简称面试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商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设秘书1名,负责具体文秘工作。

三、复试时间安排

(一)时间

考生报道、资格审查:2017年3月31日(周五)下午

复试宣讲:2017年3月31日(周五)下午

面试时间:2017年4月2日(周日)。

(二)面试顺序

考生在资格审查当天现场抽签,决定面试的时间和组别。

面试小组由组长在面试当天现场抽签,决定面试的组别和地点。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评判

(一)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

1. 笔试(40分)

(1)基础英语听力(5分)

(2)专业知识和技能(35分)

(3)综合素质测试。此项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2. 综合面试(60分)

(1)外语口语交流能力(5分)

(2)专业素质能力(45分)

(3)综合能力(10分)

(二)特殊加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消除组与组之间的评分差异,通过计算各小组均分进行加权平均,对考生的面试初始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后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五、复试规则和要求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学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院发给复试准考证。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对资格审查有疑问的,学院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体检

复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金融硕士(MF)的复试分数线为: 思想政治理论:46分,英语二:46分,数学三:69分,金融学综合:69分,总分:335分。

(四)招生计划数

我校2017年金融硕士招生计划数为43人。

六、调剂

按照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我院金融硕士(MF)进行调剂复试。

申请调剂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调剂学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17年金融硕士(MF)复试分数线;

(2)申请调剂学生的本科院校原则上为985高校、211高校或者知名财经类院校。

七、录取

(一)第一志愿录取

2017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名额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调剂录取

在既定的调剂名额的基础上,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八、其他

(一)录取新生学费及奖学金的确定

录取的金融硕士(MF)研究生需要交纳的培养费标准详见《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金融硕士招生简章》; 录取新生的奖助学金确定按照《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设置方案(试行)》(校研【2014】85号)执行。

(二)录取结果及名单公式

学院在复试结束、复试结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须将复试结果、拟录取及不录取名单及时公式,同时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本细则由商学院金融硕士(MF)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金融硕士项目部联系,联系方式:

地址:第三教学楼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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