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列入“111计划”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被誉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一面旗帜”。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是全国唯一拥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硕士、博士完整教学体系的最高学府。应省内企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养青年骨干及相关岗位管理高级人才的需要,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院自2015年起在南京、无锡等地区举办工商管理(人力资源方向)专业课程学习班。
一、招生对象
1、各企事业机关单位管理岗位主管及有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HR、人力资源工作者。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二年;(大专学历者,可参加研修班课程的学习)。
二、课程设置
专业课 | 公共课 | 管理学原理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 | 语言基础 | 企业战略管理薪酬理论与管理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市场营销理论人员素质测评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 | 组织行为学 | 劳动经济理论 | 选修课 | 劳动关系学专题、运营管理、研究设计与数据分析、企业战略、生产运营管理、管理心理学、市场营销心理学、管理决策模型和方法、组织设计与变革等 |
三、报名流程
1、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考试课程学习班报名表;
2、提交本科(或以上)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白底照片4张、电子照;
3、学员资料录入在职课程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缴纳培训费;
重要知会:交付学校审核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都须是真实有效的,若因证书不真实造成后果,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培养方式及收费标准
1、学 制:两年,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上课时间:每月1次,周五晚、周六、周日连续三天;
2、培养费:48000元;
课程考试费及论文答辩费按中国人民大学当年最新规定执行。研修班正式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学习,视作自动放弃,不退费。
3、缴费方式:通过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审查批准后,按以下流程完成培训费缴纳:
报名费、教材费、异地学杂费总计5000元,现金/刷卡/汇款至当地教学中心(报名后另行通知)。
培养费48000元一次性转入中国人民大学(入学后不得退培训费);
账户名:中国人民大学;
账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紫竹院支行;
注:汇款时注明 姓名+工商管理专业。
五、颁发证书
1、完成研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颁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在职课程培训班结业证书”。
2、符合在职课程申请相关证书条件的学员可按照我院相应规定申请相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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