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05年经济法考研复试试题

 2024-11-22 03:51:01  阅读 991  评论 0

摘要:笔试一、名词解释1、同时履行抗辩权2、代位权3、单选多选4、不记得几分。不多也不难。二、简答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三、论述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

笔试

一、名词解释

1、同时履行抗辩权

中央财经大学2005年经济法考研复试试题

2、代位权

3、单选多选

4、不记得几分。不多也不难。

二、简答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三、论述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请从股东代位诉讼的角度试分析之。

案例:红月玩家诉北极冰科技公司的原模原样,问题一:请分析哪项主张能获得支持(5分),问题二,请从此案例试分析虚假财产的保护。

面试题

看样子有二三十道之多,我抽到的是“简述我国的税收抵免制度”,记住:千万不要光说名词,要说的很清楚“我国的”。我晕死了,回来的路上我想起了好多话说,理论的没有,实务的好歹有啊,结果,让老师说了我一顿“书看的不好”,晕死了。

其他有人抽的是“论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应对措施”“经济全球化对经济法的影响”“经济法理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市场规制法的作用”“新巴塞尔协议”“经济贸易壁垒与经济法的促进(好像是)”,还有一道很响亮的题“谈谈你为什么学习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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