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章程

 2024-11-22 03:27:02  阅读 666  评论 0

摘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概况1.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隶属于北京市教委。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隶属于北京市教委。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章程

2.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性质:民办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讨论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四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检查。监督*:010-81355886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北京市教委的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录取。

第七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执行。

第九条 外语语种:不限,开设英语、日语公共外语课。

第十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对有心理疾病、精神疾病的学生,体检复检不合格的做退学处理。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2CM,女生身高162-172CM,体形匀称;五官端正,身体*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矫正视力不低于1.0,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口吃、耳鸣现象;未经面试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将进行面试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该专业要求学生劝其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此外,我校自设“于陆琳奖学金”和“自强奖学金”两项院级奖学金。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邮编:

102488

联系*:010-80362306、80362037、80362308

电子信箱:516002124@*.com

网址:www.csuedu.com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章程】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news/270946.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2102秒, 内存占用1.98 MB, 访问数据库23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