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一级学科硕士点的申请已获教育部的批准,学校拟增加我院研究生的招生指标。现欢迎广大考生申请调剂到我院,申请调剂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且英语单科须高出我校复试线10分以上,初试总分高出我校复试线20分以上。
2、优先考虑本科毕业学校是设立研究生院校的考生,且第一志愿报考单位须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重点院校。
3、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跨学院调剂复试的本校考生,须经原报考学院、接收学院双方同意。
4、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复试。
司法部原部属五所政法院校的考生,报考“985”、“211”重点院校的可比照上述情况申请调剂。
其它信息请各位考生留意我校和学院的相关招生信息以及调剂条件信息,欢迎提前联系。
联系人:李晓辉
联系电话:020-39380308
E--mail: xiaohui@scut.edu.cn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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