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说明(3月31日更新)
根据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调剂工作将于4月1日开始进行,现将调剂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调剂原则
1.考生成绩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A类考生国家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3.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专业
接收调剂专业请于4月1日早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询。
三、调剂时间
专业学位调剂工作于4月1日正式开始,学术学位调剂工作预计将于4月3日正式开始。
四、调剂形式
根据国家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调剂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统一进行。
五、调剂程序
1.3月31日,我校根据《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测算各专业学位领域缺额情况,确定拟接收调剂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布专业学位调剂信息。
4月3日,我校根据《黑龙江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测算学术学位各专业缺额情况,确定拟接收调剂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布学术学位调剂信息。
2.4月1日开始,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选择调剂学校和调剂专业。
3.我校根据考生信息,确定是否接收。
4.对于同意接收的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向考生发复试通知。
5.考生在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后,按照我校要求准备复试,复试科目、复试规则、复试通知及复试安排请登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210.46.97.212)查询。
6.对于通过复试的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将其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待录取”确认,完成调剂和拟录取工作。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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