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内容和分值
(1)学科综合考试,满分为80分,采用笔试方式。所有参加本院复试的研究生统一试卷,不分专业,不指定参考书目。学科综合考试成绩低于48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满分为7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2分者不予录取。
(3)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5分。
(4)外语听力水平测试,满分为50分,并按20%折算后计入复试总成绩。
(5)素质测评,利用拓展训练手段,对新生综合素质(积极心态、创新意识、沟通能力、动手能力等)进行测评。满分10分,按50%折算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总成绩为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外语听力水平测试、学科综合考试、综合面试及素质测试成绩之和,满分为17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02分者不予录取。
4.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5.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本《办法》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06年考研复试办法】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