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的专科院校。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批准建立、由北京市体育局于2008年6月创建的一所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体育运营与管理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Beijing College of Sports)是北京市人民*批准建立、由北京市体育局于2008年6月创建的一所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学校是在原北京市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和北京市第二、第五体育运动学校基础上整合而成的。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是几本介绍如下:
根据全国普通高校信息可知:北京体育职业学院不是一本也不是二本大学,而是专科学校。
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信息中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并没有一本二本之分,毕业证也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通常认为在本科一批招生的是一本大学,在本科二批招生的是二本大学,在本科三批招生的是三本大学。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Beijing College of Sports)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北京市体育局于2008年6月创建的一所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学校是在原北京市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和北京市第二、第五体育运动学校基础上整合而成的。
办学宗旨: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以培养优秀职业运动员为主要宗旨,兼顾培养社会体育和体育产业人才。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学院与兄弟院校联办的各类学历教育,高职、中职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其他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的管理;根据市教委有关政策和规定和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拟定学院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提出教育管理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学籍管理、毕业生审核与毕业证书颁发工作。
负责北京市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社会体育经营人才的基础教育、学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承办北京市体育局系统内相关培训事项;承担北京市体育局系统优秀运动员退役转型期间职业技能及相关培训工作。
学院注重体育职业技能的培养,为北京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造就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具备相关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各类体育职业人才,同时为运动员退役后顺利转型就业搭建桥梁。学院同时开展各类与体育职业相关的岗位资质培训,多角度、多层次培养体育人才,是一所行业特色鲜明、办学优势突出的体育职业院校。
硬件设施:
学院为各学科教学配备了适用充足的电化教学辅助设备,建有十一个多媒体教室,两个计算机教室,一个电子阅览室,一个语音室,建有两兆光纤出口的校园网,有24500册电子图书,有制作多媒体教材课件的必要设备。
您好,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是北京体育学院的子院,它是一所专业以体育为主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院校。该校创建于1951年,是中国最早的体育院校之一,是中国体育教育的摇篮,也是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基地。该校现有本科专业20个,涵盖体育教育、体育科学、体育管理、体育文化等多个领域,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体育院校之一。
2022年 北京 体育 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北京体育职业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体育局。
第三条 学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学生在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准予 毕业 ,颁发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 学院本部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分校区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芦城乡政府路21号。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北京市体育局主管领导、招生 就业 办公室、各系部、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作为学院招生的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根据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院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综合考虑学院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状况及生源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招生录取规则
1.学院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2.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招生类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无规定的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 志愿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加分计入投档成绩,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4.对于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5.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和往届生限制,体检要求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学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2.学院招生各专业均要求考生身体质量指数(BMI指数)小于等于28,即: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小于等于28。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学费 标准为6000元/学年。
第十三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学院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及家庭困难学生,学院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学年)和国家助学金(一等4500元/学年或二等2800元/学年)。
2. 新生 经本人 书 面申请,学校审核、银行审批,可以办理校园地(生源地)助学贷款。
3.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4.学院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文件的意见》,每生每月享有60元生活物价补贴,全年按10个月发放。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要求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2.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新生入学后须接受复检,如发现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严重肢体损伤、精神心理类疾病等),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联系电话:010-87280851;010-87280848。
网 址:www.bjtzhy.org
第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是大专还是本科】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