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并经党组会审议,拟同意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等33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现将学校名单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
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附件: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1年12月24日
2020年独立学院转设名单
暂时没有公布转设方案的独立学院(截至2020年12月29日)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2020年已成功转设的独立学院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已转设为民办本科大学——武汉文理学院。
2022年有可能转公办的大学有以下五个大学。
1)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与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合并为省属公办本科;
2)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与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合并为省属公办本科;
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与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合并为省属公办本科;
4)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与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合并为省属公办本科;
5)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与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合并为省属公办本科。
注意。
公办大学的主办方都是国家政府或者地方政府,而民办大学的主办方不是国家政,而是私人企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因为主办方的不同,从而导致教学管理上也是有区别的。公办学校的校长或者一些管理层都是由国家政府组织派遣的,而民办大学的校长或者管理层都是主办方自己或者主办方自己聘请的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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