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教科所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2024-11-18 06:21:01  阅读 540  评论 0

摘要:[中国人民大学]教科所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各专业复试基本要求以学校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为准。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二、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各专业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亦即参加复试人数应不低于本单位招生规模的120%。三、复试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教科所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各专业复试基本要求以学校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为准。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

[中国人民大学]教科所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二、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各专业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亦即参加复试人数应不低于本单位招生规模的120%。

三、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内容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以及外语口语水平测试。

四、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笔试部分为100分,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为150分,外语口语测试为50分。

五、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口试及综合素质面试四个部分复试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低于180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总成绩在180分(含),将复试总成绩按20%比例与初试总成绩按80%比例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总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2门业务课复试(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业务课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若两门加试科目复试成绩均合格,则将各项复试成绩(不含两门加试课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复试比例为20%,初试比例为80%),求得总成绩。然后与其他考生一同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八、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政审、及其他情况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在3月26至3月29日进行(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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